西岗区云阳街区域排水管线(网)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公开招标][施工][**市﹒**区]**区**街区域排水管线(网)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4-09-11
**区**街区域排水管线(网)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区**街区域排水管线(网)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街区域排水管线(网)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展全****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区**街(建设街-**街)、**沟暗渠(**街-双兴街)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设计院****公司 | 刘万旭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89936 | ****154.000000元 | 6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 93.1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公司 | ******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研究院****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万旭 | 郭新宇 | 于颖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万旭 | 郭新宇 | 于颖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郝滢 | 陈丽媛 | 何霖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89936 | 辽121********01697 | 辽221****89165 | ||||||||||
投标报价 | ****154.000000元 | ****771.000000元 | ****698.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 ||||||||||
评审得分 | 93.14 | 74.91 | 73.58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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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设计院****公司 | ******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研究院****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1.****、****设计院****公司:投标总价****154元、设计费120123元、设计费率2.39%、**费****031元、**费下浮率0.12%。2、******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771元、设计费138719元、设计费率2.76%、**费****052元、**费下浮率0.04%。3、******公司、****研究院****公司:投标总价****698元、设计费127159元、设计费率2.53%、**费****539元、**费下浮率0.09%。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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