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集镇2023年二十七批次增减挂土地整治及配套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9月10日发布的周集镇2023年二十七批次增减挂土地整治及配套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等);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现变更为: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2、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5%,关键项目:混凝土、钢筋 ,价调整方式: 执行2024年第7期**市**县信息价格,**县信息价缺项的材料采用**市信息价格和同期市场询价。
现变更为: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减少合同中项目的工程量的结算单价不变。增加合同中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总量的15%时,增加的15%(含)以内部分工程量的单价仍按投标价确定,超出15%部分的工程量按以下方式确定单价:
按现行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行组价,将组价乘以投标报价系数,作为结算单价;具体组价方法为:参考水利部颁布的现行有关预算定额和**省相应补充定额,上述定额不含的,参照其它行业现行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采用投标价格水平;有关费率及工程单价编制按水利部和**省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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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