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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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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电子签名法》、 国土**部《招标拍卖挂 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权规范(试行)》、****政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 规定》****政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 交易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县人民 政府批准,受****委托,我中心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交易公告编号:****,**县福和产业转移园 二期 C-01-8-2 号地块,用地面积:6600.5 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 用地, 出让年限:50 年。规划设计要求: 1.0≤容积率≤1.8,绿地率 ≤20%,35%≤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24 米,用地其他指标按** ******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投资强度≥人民币 260 万元 /亩,产出密度≥人民币 300 万元/亩,税收强度≥人民币 15 万元/ 亩 。 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 87.7867 万元(折合地面地价 133 元/平方 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17.5573 万元,加价幅度 10 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招拍挂项目应具 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招标人或竞买人。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成立新公 ****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公司办 理不动产登记及相关手续。****公司****公司的,应在提交 网上竞买申****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 明相关条款,****公司****公司的出资构成、拟成立时间等。
4、竞买人需要提供不少于 70.2294 ****银行存款证明;竞买 人所提供的存款证明必须在缴交保证金之后开具同一时间 、 同一银 行、 同一账号的存款证明。
三、交易时间及要求
1、该出让土地预公告期限: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 日。
2、该网上挂牌交易起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 日 16 时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6 时。
其中:竞买申请起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 日 16 时至 2024 年 10月 18 日 16 时;
缴交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 日 16 时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6 时;
网上自由竞价起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 日 16 时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6 时。
网上交易期间,交易系统全天24 小时开通,有关数据记录的时
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3、 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可根据交易系统的指引到指定的地点****交易中心一楼)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 证书), 即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4、竞买人可通过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帐号。竞买人应当打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信息须一致)。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到账信息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5、交易系统全天 24 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 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系统默认有效竞买人全体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通过限时竞价决定竞得人;若限时竞价过程中无人报价,且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低于出让底价,则以网上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具体实施以网上交易系统的运行程序为准。
四、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严格按照**县福和产业转移园二期 C-01-8-2 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2、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1 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动工开 发建设之日起 3 年内建成且竣工验收。竞得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 日,按该地块土地成交价款的 1‰征收违约金;竞得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竣工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该地块土地成交价款的 1‰征收违约金。
3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国土**部令第 53 号) 的规 定,超过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 1 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该地块土地成交价款的 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 2 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占总投资额不足 25%, 中止开发建设满 1 年的,认定为闲置土地,依规定处置。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交易宗地的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有关交易宗地的出让文件。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公告的有关款项种类均为人民币。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网上交易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网上交易出让,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 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六、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交易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厅官网、** 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电视台进行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1、交易系统网址:https://14.****.134:9020
2、联系地址:****地产交易部(九楼)
3、咨询联系电话:0762-****38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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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