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蔚家泉支渠改线工程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市蔚家泉支渠改线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取消业绩要求,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取消业绩要求,修改为:√ 无业绩要求。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取消业绩要求,修改为:近 / 年(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1类似项目”取消业绩要求,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 / 。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月30日。现修改为: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月20日。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遂****服务中心依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因工作人员书写错误,现修改为:(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7、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以最终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 日期: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