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2t/h备用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13160J | 建设单位法人:李翠禾 |
叶水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市**区朝元路180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12t/h备用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朝元路1801号 |
经度:118.13666 纬度: 24.7623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30 |
厦同环审〔2022〕1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13160J001R |
2024-06-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3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1316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13160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38866G | 竣工时间:2023-09-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12eBa6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蒸汽 288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蒸汽 28800t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自来水→软化水制备→除氧→天然气蒸汽锅炉→产品生产(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自来水→软化水制备→除氧→天然气蒸汽锅炉→产品生产(蒸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本改建项目无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锅炉软化水由厂区现有软化水生产系统制备,在原有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水排放量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量。锅炉****处理站(“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处理能力5000t/d)处理达标后,废水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冲厕等,剩余尾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根据《**市环境功能区划》(第四次修订),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4“35 t/h以下锅炉、生活垃圾焚烧炉”规定的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规定的限值;12t/h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40m高烟囱(DA002,依托现有闲置烟囱)排放。排放口高度和排放筒设置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具备采样监测条件。 3、噪声:根据《**市环境声功能区划》(2022年),本项目所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厂区东侧紧邻朝元路,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北侧、西侧、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消音、隔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无。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无新增生产废水。**锅炉水排污管道,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1根40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中有关排放标准要求。排放口按照要求设置,并设置采样口。 3、噪声:合理布局并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墙体隔声措施,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4、固废: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运营期涉及的危险物质为管道中的天然气,主要存在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a、在输出管线上设置手动紧急截断阀;b、加强对锅炉本体、天然气管道的运维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800 | 0 | ****800 | 0 | 0 | ****800 | 0 | |
607.4 | 0 | 607.4 | 0 | 0 | 607.4 | 0 | |
54.666 | 0 | 54.666 | 0 | 0 | 54.666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0031.1 | 0 | 20031.1 | 0 | 0 | 20031.1 | 0 | / |
10.0156 | 0 | 10.0156 | 0 | 0 | 10.016 | 0 | / |
30.0467 | 0 | 30.0467 | 0 | 0 | 30.047 | 0 | / |
4.0062 | 0 | 4.0062 | 0 | 0 | 4.006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技术 | 《**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4标准 | 12t/h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40m高烟囱(DA002,依托现有闲置烟囱)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20mg/m3、二氧化硫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未检出<50mg/m3、氮氧化物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150mg/m3,满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4的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2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天然气蒸汽锅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通过简单的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东侧厂界昼间噪声值64.9dB(A)~65.3dB(A)<70dB(A)、夜间噪声值53.6dB(A)<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侧、南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54.4dB(A)~58.6dB(A)<60dB(A)、夜间噪声值45.8dB(A)~48.7dB(A)<5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运营期涉及的危险物质为管道中的天然气,主要存在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 | 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a、在输出管线上设置手动紧急截断阀;b、加强对锅炉本体、天然气管道的运维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锅炉软化水由厂区现有软化水生产系统制备,在原有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水排放量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量。锅炉****处理站(“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处理能力5000t/d)处理达标后,废水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冲厕等,剩余尾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新增生产废水。**锅炉水排污管道,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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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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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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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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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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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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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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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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