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11 17:09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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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莫流至张井旅游公路第二标段项目部
设备搬迁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县莫流至张井旅游公路第二标段项目部设备搬迁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县莫流至张井旅游公路第二标段项目部(电话:155****5817)
上级监督部门:****集团****中心
(联系方式:0351-****026)
本级监督部门:****纪检室
(联系方式:0351-****845)
公示期限:2024 年9月11日17时至2024年9月 14 日17时
******县莫流至张井旅游公路第二标段项目部设备搬迁直接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97100元(含9%增值税)
标段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95000元(含9%增值税)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中标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中标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1 | 设备搬迁 | 650型稳定土拌合站搬迁 | 套 | 1 | 95000 | 9% | 95000 | 包含拆除、运输、装卸车、9%增值税等 | |
合计金额: | 95000元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招 标 人:****
**县莫流至张井旅游公路第二标段项目部
2024 年 9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