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FN2024-21、37、47、48、70号宗地拍卖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4]2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FN2024-21、37、47、48、7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序号 |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 不动产单元编号 |
1 | **** | 许堂路东侧、奇泉**侧 | 71384.38㎡(合107.08亩)其中:住宅95亩、公园绿地12.08亩,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 住宅用地、公园绿地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公园绿地50年 | 20880.6 | 4200 | 107.08 | 341****09003GB00026W****0000 |
2 | FN2024-37号 | 赵集镇赵集村G220南侧 | 13243.18㎡(合19.86亩) | 公用设施零售网点用地 | 不大于1.0 | 不大于50% | 不小于5% | 40年 | 9930 | 5000 | 19.86 | 341****08200GB00013W****0000 |
3 | FN2024-47号 | 苗集镇 苗集村 | 9477.81㎡(合14.22亩) | 商业 用地 | 不大于1.5 | 不大于50% | 不小于5% | 40年 | 1279.8 | 300 | 14.22 | 341****10001GB00011W****0000 |
4 | FN2024-48号 | 苗集镇 苗集村 | 6144.67㎡(合9.22亩) | 商业 用地 | 不大于1.5 | 不大于50% | 不小于5% | 40年 | 829.8 | 200 | 9.22 | 341****10001GB00012W****0000 |
5 | FN2024-70号 | 许堂路西侧、奇泉**侧 | 33856.13㎡(合50.78亩) | 住宅用地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 9902.1 | 2000 | 50.78 | 341****09003GB00027W****0000 |
备注:1.宗地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相应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挂牌方式出让。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FN2024-37号宗地中华****公司法人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FN2024-21、47、48、70号宗地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宗地要求:1.FN2024-21、70号宗地竞买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FN2024-21、37、47、48、70号宗地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FN2024-37号宗地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内动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FN2024-47、48号宗地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动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FN2024-21、70号宗地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动工,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30日,****政府****政府****规划局)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30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0月9日15时****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可以在项目所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公司并由****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四)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FN2024-21、70号宗地养老托****卫健委和民政局文件要求建设。详见出让公告附件。
(六)****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银行账号
联系单位:********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县**镇富陂大道北段71号
值班电话:0558-****659(含节假日)
联系电话:0558-****659、****153
开户单位:****发展中心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200********710****00026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账号:188****56613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208********00038992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40********809799999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即FN202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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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