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庄镇孙净埠村东南区域生活污水管网配套一期工程
项目概况
班庄镇孙净埠村东南区域生活污水管网配套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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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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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局 | 联系人电话051****11006 |
标段信息【班庄镇孙净埠村东南区域生活污水管网配套一期工程】
班庄镇孙净埠村东南区域生活污水管网配套一期工程 | 标段编号****-01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班庄镇孙净埠村东南区域生活污水管网配套一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1; 项目名称:班庄镇孙净埠村东南区域生活污水管网配套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中心大街以南,南北中心大街以**域部分管网配套工程,约**污水管网5.78公里。其中管径为DN400的管网长度约为1.11公里,管径为DN225的管网长度约为1.7公里,入户管DN160的管网长度约为2.97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班庄镇孙净埠村;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承诺函》,并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备注: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并装订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本工程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供应商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承诺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供应商(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3.网址:http://58.****.180:13000/#/homePage; 4.售价:0元; 5.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自行登录**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进行报名(提醒:请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磋商文件,否则将导致响应失败!)。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5时00分(**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58.****.180:13000/#/homePage。 五、公告期限及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地址:**市**区班庄镇圣泉街66号 联系方式:王局 吴主任 051****1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地址:****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 联系方式:张工 183****8195 | ||
否 |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承诺函》,并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备注: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并装订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本工程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供应商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承诺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供应商(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要求: | ||
项目最新时间
2024-09-11 20:18:31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09-19 23:59:59 |
2024-09-21 18: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4-09-21 18:00:00 |
2024-09-24 15:00:00 | 开标时间2024-09-24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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