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学院、白沙、群工、**、翁新段堤防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 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学院、白沙、群工、**、翁新段堤防工程 于2024年09月10日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已评审完毕,推荐定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于2024年09月11日9时30分****交易中心 ****委员会进行定标并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学院、白沙、群工、**、翁新段堤防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 朱光华、刘军、魏光铨(组长)、蔡秀连、李光炼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参数:K1=8.28% ,K2=7.82%,K=8.10%,d=0.6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 评分法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中****工程局有限公司 | ****4381 | 郑昌莹、闽 135********19503 |
2 | ****公司 | ****2591 | 李庆、贵 143********11714 |
3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5671 | 魏广宇、辽 150********06260 |
4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2790 | 吴建敏、闽135********01442 |
5 | **浩川****公司 | ****4845 | 熊世超、鄂 142********28090 |
6 | ******公司 | ****5286 | 胡刚、鄂 142********03733 |
7 | **华夏****公司 | ****9211 | 柳景峰、鄂 142********03630 |
8 | ****集团有限公司 | ****6160 | 李建国、津137********06486 |
9 | **禹龙****公司 | ****3566 | 李劲、鄂 142********29411 |
10 | **** | ****8351 | 董利民、津 112********00299 |
5、定标委员会的评分定标结果
本项目定标因素设置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答辩因素。故要求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其中,**浩川****公司、******公司、**华夏****公司、**禹龙****公司未按上述规定到场核验登记且未提交定标因素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资格。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定标候选人的价格因素、方案因素、答辩因素、团队因素、资信因素分别进行实名打分,结果如下: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总得分 | 排名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5671 | 魏广宇 | 79.5 | 3 |
****公司 | ****2591 | 李庆 | 84 | 2 |
中****工程局有限公司 | ****4381 | 郑昌莹 | 79 | 5 |
****集团有限公司 | ****6160 | 李建国 | 79.2 | 4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2790 | 吴建敏 | 78.7 | 6 |
**** | ****8351 | 董利民 | 85.5 | 1 |
根据招标文件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 ;
中标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董利民、津112********00299、教授级高级工程师****002334 ;
投标总报价:****8351元;
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4年12月底完成投资累计7000万元工程量,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朱禹熙(组长)、林庆森、黄尾坪、刘森、龚浩龙、黄显光、饶治中 。
6、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3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十二楼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98-****083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楼
联系人:谢启橧、宋斌妹、刘心如
电话: 0591-****3248
监督单位:****水利局
地址:**市**区东新二路杜鹃新村23幢
联系方式:0598-****108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