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2011.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咸村镇川中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2011.97 | ||||||
投资强度: | 33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04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21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
备注: 或10万的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接受******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0月01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 2.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10******局签订出让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订《**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3.土地竞得人需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做好竞得地块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 4.工业项目按照《**省工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执行。出让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5.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6.土地成交后,土地出让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7.用户竞买软件下载地址: http://220.****.204 /publicweb/,**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8.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二楼(管制股) 联系电话:0593-****180 联 系 人:肖先生 9.****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狮城镇桥南街112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93-****18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银行,****银行**支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350********052505175,935********1276695,140********00062792,132********027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