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海汇融园人才小镇项目材料供应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海汇融园人才小镇项目,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大道以北,海西路以东,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
2.招标范围
砂浆材料供应。发标方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对招标范围有最终解释权。
材料计划进场时间2024年9月25日。
供货周期约3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砂浆销售和开具相应发票(3%或13%)的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生产或销售资质。
3.3如投标人为贸易厂商的,则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4本次招标以接受招标方合同版本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准,不接受的报价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7日内报名,报名时仅需上传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有投标人统一在本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9月19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结算及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货过程中,甲乙双方每月办理结算一次。每月19日前,甲乙双方根据有效的验收凭证对供货数量进行确认,共同出具《对账单》(见合同范本中的附件1),用于作为过程付款的凭据。供货结束后,甲乙双方于次月办理最终结算。双方在金额为零的《对账单》上签章,声明再无遗漏账目,用于作为支付尾款的凭据。
6.2付款方式
①现金: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收据结算手续齐全,当月付结算金额的 95%(合同额的20%烟建半年期商票)剩余货款 5%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收据结算手续齐全,当月付结算金额的
95%
②分期: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前根据有效的验收凭证对供货数量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乙方根据对账单和甲方要求开具有效发票。结算额的 50%为付现金、航信或商票,结算额 50%抵顶房产或物资。(其中结算额的 50%现金、航信或商票分两次于中秋节后一个月内付的 95%货款,新年后一个月内付的 95%货款。)。余款5%按合同约定质保期(质保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满后支付。(合同额的20%烟建半年期商票)
③抵房/物: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前根据有效的验收凭证对供货数量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乙方根据对账单和甲方要求开具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结算金额全额抵顶房产或物资。
6.3以上招标的三种付款方式投标人需全部填写,如投标人无法接受其中一种付款方式,相应的不含税单价填写0元,视为自动放弃该种付款方式投标。
6.4若以上三种付款方式都接受不了,可以在上传经济标时自拟付款方式,招标方评标时适当综合考虑。
7.评标办法、中标方式、控制价及中标单位数量
7.1本次招标采用多轮报价评标(最少两轮以上),每轮最少淘汰一家及以上投标人。
7.2中标方式选择合理低价中标,依次选出三种付款方式中的最低价,由招标人评标时综合考虑中标。
7.3本次招标的第一轮不含税控制总价163万元整。
7.4本次招标计划拟定2家中标单位。
8.投标保证金
8.1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长期有效),开标前缴纳完成,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报价无效。
8.2如投标人在开标前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最终未能完成投标报价,将扣除此次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8.3投标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扣罚投标保证金,并暂停投标资格一个月。
8.4招标活动结束后,未中标的,在中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原账号无息返还;已中标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原账号无息返还。
9.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9.1账号:371********051008707
9.2单位名称:****
9.3开户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9.4投标保证金以网银缴纳。金额较大的,****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9.5投标单位在报名后需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xxx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
9.6循环使用的,汇款用途或附言中须注明“XXX(具体招标人,****公司)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XXX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松岭路131号**锦发展大厦
邮编:266000
联系人:李腾辉
电话:176****3956
电子邮件:****@163.com
网址:http://yanjianji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