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郑重提醒: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采购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行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严谨报价;报价截止后根据综合评价结果通知有意向供应商按买方规定时间送样,若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谢谢**。
一、报价内容包含:
(1)报价包含内容:报价为含税单价,包含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以及与租赁设备相关的特殊要求等其他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2)本次报价设招标控制价,报价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报价视为作废。
控制价:26m电动自行式直臂式高空作业车:13560元/月(含税价)
进出场费:1130元/次(含税价)
二、机械智能化管理
(1)乙方机械进场前,自行式直臂式高空作业车必须安装工程机械智能物联管理系统(智能管理终端主机),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安装工程机械智能物联管理系统,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工程量不予认可。
(2)、甲方已经安装在乙方设备上的工程机械智能物联管理系统(智能管理终端主机和油位监测仪),在使用过程中乙方需注意保护,承租关系结束后返还甲方,有异常情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有损坏、被盗等现象,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换机械智能管理终端主机费用为 2360 元/台、无线油位监测仪为 2030 元/台,维修费用按实际情况由乙方支付。
(3)、乙方设备安装的工程机械智能物联管理系统(智能管理终端主机和油位监测仪)如有异常情需要维修、更换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限(最高时限不大于7天),如因乙方未通知甲方或超出甲方规定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修、更换工程机械智能物联管理系统时间内的工程量不予认可。
(4)、乙方工作人员须配合甲方提交机械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必须与实际使用机械的合格证编号、车架号一致,乙方不得谎报、隐瞒,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工程量不予认可。
(5)、甲方为更好地管理机械情况,将在机械上粘贴包含机械信息二维码,乙方不得私自更换、涂改。
(6)、乙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注册,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机械日常作业信息采集的相关内容,****集团工程机械信息化管理。
(7)、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接受甲方指令,乙方机械设备活动区域不得自行超出甲方施工区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 一 个台班作为违约金。在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无条件离场。
三、结算方式:按照完成工程量所消耗的时间(按月结算):按自然月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提供机械燃油,甲方对乙方的加油进行结算补贴,补贴的燃油数量按照机械指挥官系统监控的加油记录数量结算,燃油单价依照当月中石化挂牌的普柴算术平均价格为最高限价进行结算。若一个核算期内遇到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无法施工天数超过5天时,超过部分的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甲方以供应链/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每月结账日期为 20日 ,结算时段为: 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付款进度和比例为: 设备租赁结束后,出租方提供与结算相符的足额发票并提供本次发票的完税证明,次月支付结算挂账金额的50%,剩余结算金额阴历年底前结清。
五、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约定
1、甲方自备操作人员,乙方应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指导,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用双方协商计算。
2、甲方安排的现场操作人员须18周岁以上,三年以上操作经验,持证上岗,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必须保障机械设备性能良好,****管理部门的年审,行车证、保险等相关证照手续完备有效。乙方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在甲方场地内维修时,应对工作场地进行铺垫,以免对土地造成污染。
4、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将施工设备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5、合同期间,甲方负责机械设备的保管和停放,确保安全;因乙方设备自身原因,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操作人员在安全技术交底文件上签字;甲方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有权拒绝设备施工作业。甲方操作人员在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下贸然施工或者虽然经过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但是不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导致责任事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7、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机械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本合同自行终止,费用依据实际施工时间或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机械或人员遭第三方侵害,由乙方向第三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1 | 电动自行式直臂式高空作业车 | 26m | 3月 | ||
2 | 进出场费 | 6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