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销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集成商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申请。且同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投标。同一品牌只针对开标一览表备注栏内打√的需提供授权文件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的设备。投标人品牌选择应按照附件《****基地项目成套设备内主要设备及配件供应商清单的函》中第三项安防系统列出的品牌名单中选择。若投标人选择的品牌属于第三项安防系统名单之外的,或投标人选择的品牌属于“或等同”范畴的品牌,****招标中心澄清方式确认。投标文件供应商品牌清单中不得出现“或等同”一类的字样。
3.1.9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0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硬件(包括所集成的其它第三方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技术培训、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系统验收,直到系统运行。投标方负责系统总集成,并对系统的可用性和完整性无条件负责。须提供承诺书。
3.1.11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31 )至少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电视监控系统使用业绩(同一项目框架下的多份订单合同累计视为一个使用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合同号、合同金额、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清单等。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复印件。
3.1.12 投标文件须对技术询价书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偏离累计3项或以上者,否决投标;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项时,否决投标。
3.1.13 提供技术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3.1.14 提供商务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主要是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
3.1.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任何商务条款的偏离都要在招标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给予答复;当招标人明确答复商务偏离不可接受时,此类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8月2日 8:00至2024年9月18日 10:00(**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9月20日 09:00前与李景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光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