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发改审批〔〕号
****改革局关于****水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的复函
****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水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7-440781-17-01-286646)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市水步镇文华工业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拟实施****水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共有三个子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高压线迁改工程、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等:
(一)A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本子项目包含**及改造道路,对国道G240和安里至水步桥约23000平方米的路面铺设沥青,设置标线;对文华A区**路道路提升改造,重铺沥青路面,增设西侧人行道,长度约800米;对水东路破损路面进行维修,路面重铺沥青,北侧辅道建设雨水管,长约1.6公里;以及拟在文华A区的**村南侧地段**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园区配套道路,长度约1070米,道路宽15米和20米。
(二)B、D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本子项目包含**及改造道路,对文华D区约1公里的道路两旁进行改造,拓宽路面,设置停车位;对文华C区鸿特路口进行整治,设置转弯圆盘,完善交叉口出行;对文华B区20号拟出入地块周边进行整治,建设园区道路,长118米,宽30米;以及**6条园区道路,总长约1850米,主要包括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工程、路灯工程。
(三)水步大道提升工程
本子项目包含对水步大道及周边设施进行改造,对水步大道**步至陈宜禧路红绿灯路段进行改造,拆除绿化带,建设人行道,铺设沥青路面;对水步大道**步至陈宜禧路红绿灯路段原高压线路约800米长进行迁改,改为地埋线;对水步大道井岗工业区路段进行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对现状文华新邨、井岗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建筑规模约60平方米,配置4套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
四、项****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总投资10286.78万元。其中,**费8120.11万元,勘察费77.01万元,设计费313.91万元,监理费240.11万元,预备费761.98万元,其他费用773.66万元。资金来源: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申请出具****水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建设局、****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