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发布的“115号文”堪称是“环卫PPP”的转折点。
115号文,即《****政府和社会资本**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它重点强调了三点:第一,聚焦使用者付费;第二,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包括BOT、TOT、ROT、BOOT、DBFOT等方式;第三,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
但这项“利好”却让火爆的“环卫PPP”陷入了寂静,大批拟招标和已完成招标的环卫PPP项目被叫停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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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办法在115号文的基础上“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但依旧未能激活“环卫特许经营”的热度。
然而到了9月,“环卫特许经营”却突然爆发,仅十几天时间,环卫科技网就关注到7个特许经营项目,全面覆盖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和垃圾末端处置。
这7个特许经营项目包括:
1.9月2日,**省**市**区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建成后,收运处置**区范围内的厨余(餐厨)垃圾,日处理200t餐厨垃圾及20t地沟油。可研估算总投资13780.19万元,全部由中标人负责筹措。特许经营期10年。投资回报来源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使用者付费)及市场化销售**化产品收入(粗油脂及有机肥销售等)。
2.9月5日,定**农村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和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大件垃圾处理)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发布采购意向。项目预算金额28684.5万元,特许经营期为15年,利用市场化机制实施本项目提升全县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的服务质量等。
3.9月6日,**城乡智慧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特许经营转让费为21496.68万元,特许经营期30年。项目属于使用者付费的项目,即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地方政府不会为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支持或运营补贴。(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该项目收入为2392.712万元/年)
4.9月9日,**县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启动公开招标,项目转让底价1.65亿元,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由中标企业按照规定向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等,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5.9月10日,**省**县生活****填埋场特许经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预算196.96万元/年(299.78×6570)×10年。投标人须在“中标后30天内需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前期土地及建设成本费用636.51万元(含工程建设费用257.72万元;土地成本费用343.53万元等)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中标人“可通过收取飞灰处理服务费的方式收回此项成本及获得合理回报”。
6.9月11日,“**县城乡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布采购意向,特许经营期限为35年。环卫作业服务费为****0503.74元/年,预算金额为192676.76万元。**县城乡环****政府采购模式,今年一月方才完成招标,但于近日宣布废标,改为特许经营重新招标,政府公开信息中提到要“降低政府财政支付压力,盘活政府存量资产”。
7.**市新蒲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采购意向,项目预算金额194463.86万元,特许经营期为25年,预计采购时间在9月份。
表1 截至9月11日7个特许经营项目统计简表
从表1可以看出,9月1日至9月11日统计到的7个特许经营项目中,处于公开招标阶段的4个项目全部由使用者(或产生者)付费,且全部需要中标人支付转让费或建设成本。
仍处于意向阶段的3个特许经营项目,毫无疑问仍会聚焦使用者付费,至于是否需要中标人支付转让费则还暂时未知,但个别公开信息中已出现了“政府盘活存量资产”字样,似乎预示着中标人付费不可避免。
总体来看,从现在开始,环卫企业若想拿到特许经营权,不仅需要按程序去投标,中标后还需要向甲方付费,同时甲方还不给乙方服务费,需要乙方自己去收费。
这一系列操作都是极具颠覆性的,仅“收费”这一项,就会让很多企业陷入“无能为力”!
近日笔者在和**某地的朋友交流时了解到,该市每月需要支付环卫服务费400余万元,但每年却只能收300多万元的垃圾处理费。莫只看金额,请注意“每月”和“每年”!缺口在90%以上,****政府付费去弥补。
之前征****政府行为,但收费金额仍如此之低!如果换环卫企业去收费,不知能够收到何种程度!即便达到“政府行为”同等力度,服务费缺口依然会大到无法弥补,政府又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贴,届时实不知环卫企业到底还能怎么干下去!
另外,在支付转让费这一环节,同样令人惊诧!115号文提到可以采用BOT、TOT等多种特许经营模式,但现实中甲方似乎更倾向于采用“转让—运营—移交”,也就是TOT模式,要求中标人先支付高额转让费,这大大加重了环卫企业的负担,要知道现在的环卫企业已经非常艰难了!
近几年来,各地普遍出现长期拖欠环卫服务费和垃圾处置费现象,环卫科****公司2024年半年报统计,福龙马、玉禾田、侨银股份、劲旅环境、盈峰环境、启迪环境6大A股上市环卫企业应收账款已达199.91亿元;**股份、绿色动力、城发环境、三峰环境、伟明环保、节能环境、军信股份、旺能环境、圣元环保、瀚蓝环境、中国天楹11家垃圾焚烧A****公司应收账款已达276.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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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6家A股上市环卫企业由于资产较轻,服务相对更单一,受“欠费”影响更大,2024年年中,6环卫企业的现金流净额平均下降63.13%,净利润平均下降11.51%。
这6家企业全部位于行业头部,都是融资成****公司,如果他们都是这个境况,那****公司可想而知!
在存量项目“欠费”问题迟迟得不到缓解的情况下,反而要求他们“付费干活”,这显然不合情理!
同样,不管是115号文,还是后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都没有要求中标人必须付费购买特许经营权,最多只是将TOT作为特许经营实施方式的选项之一!
因此,不管是从政策,还是从目前的经济形势和企业运营现状看,环卫科技网认为,让环卫企业付费购买特许经营权宜缓行!
因为有一件事不可忽视,环卫是一项带有公益属性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环卫市场化,也并非“甩包袱”,政府需要有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