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机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45062A | 建设单位法人:申柯 |
张秀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三山区 |
****开发区峨溪路1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联重机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7-C35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三山区 峨溪路16号 |
经度:118.220876 纬度: 31.2204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18 |
芜环评审〔2020〕1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5125.53 |
2021.5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45062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云升****公司 |
****0203MA8N08LAXT | 验收监测单位:**天净****公司 |
****0200MA2T9TJN40 | 竣工时间:2023-11-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产能CVT拖拉机400台/年、大型智能化甘蔗收获机300台/年、山地型甘蔗收获机300台/年、多功能水果作业平台200台/年、AI小麦收获机1000台/年、AI/大喂入量水稻收割机3000台/年、高端青饲料收获机200台/年; | 实际建设情况:AI小麦收获机2700台/年、烘干机1833台/年、打捆机353台/年 |
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类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冲压、切割、折弯、机加工、焊接、打磨、磷化、电泳、喷漆、喷粉、烘干、装配、调试、试车 | 实际建设情况:冲压、切割、折弯、机加工、焊接、打磨、硅烷化、电泳、喷漆、喷粉、烘干、装配、调试、试车 |
磷化工艺替换为硅烷化工艺,工艺优化,污染物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人工焊接废气通过集中通风式除尘系统+15米高排气筒(3套)排放。脱脂槽加热、油水分离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3台燃烧器并入一个排气筒)排放。热水机组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漆烘干废气通过现有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通过滤棉+技改(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面漆喷漆废气通过文丘里水幕+过滤棉+技术改造(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40m高排气筒排放。面漆烘干废气通过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补漆喷房废气通过文丘里水幕+过滤棉+技改(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装配车间油水加注尾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油漆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通过自带滤筒除尘设施(现有4+**3)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器人焊接通过固定工位集气罩+滤筒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焊接废气通过集中通风式除尘系统+15米高排气筒(3套)排放。脱脂槽加热、油水分离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3台燃烧器并入一个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排放口通过密闭收集+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漆烘干废气通过现有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补漆、调漆、烘干废气排气筒通过文丘里水幕+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40m高排气筒排放。油水加注尾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油漆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后打磨废气通过袋式除尘+20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循环水收集池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20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烟尘自带滤筒除尘设施(11套)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器人焊接通过固定工位集气罩+滤筒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环保设施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1.1145 | 2.7284 | 0 | 20.0807 | 0 | 3.762 | -17.352 | |
154.07 | 2.45 | 0 | 153.287 | 0 | 3.233 | -150.837 | |
2.12 | 0.19 | 0 | 2.066 | 0 | 0.244 | -1.87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495 | 0.189 | 0 | 0.432 | 0 | 0.252 | -0.243 | / |
3.395 | 0.487 | 0 | 3.233 | 0 | 0.649 | -2.746 | / |
2.6408 | 0.2 | 0 | 2.5718 | 0 | 0.269 | -2.372 | / |
2.3246 | 1.299 | 0 | 1.8906 | 0 | 1.733 | -0.59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污水处理站 | 项目废水各污染物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人工焊接废气通过集中通风式除尘系统+15米高排气筒(3套)排放。脱脂槽加热、油水分离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3台燃烧器并入一个排气筒)排放。热水机组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漆烘干废气通过现有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通过滤棉+技改(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面漆喷漆废气通过文丘里水幕+过滤棉+技术改造(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40m高排气筒排放。面漆烘干废气通过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补漆喷房废气通过文丘里水幕+过滤棉+技改(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装配车间油水加注尾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油漆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通过自带滤筒除尘设施(现有4+**3)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器人焊接通过固定工位集气罩+滤筒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焊接烟尘、漆雾等颗粒物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泳、喷漆、流平烘干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计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面涂装行业有机废气排放标准;固化烘干炉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其他工业炉窑排放限值;电泳线热水机组及槽液加热燃烧天然气排放的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NOx执行《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中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限值;油水加注、危废库油漆桶挥发的非甲烷总烃计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焊接废气通过集中通风式除尘系统+15米高排气筒(3套)排放。脱脂槽加热、油水分离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3台燃烧器并入一个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排放口通过密闭收集+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漆烘干废气通过现有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补漆、调漆、烘干废气排气筒通过文丘里水幕+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40m高排气筒排放。油水加注尾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油漆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后打磨废气通过袋式除尘+20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循环水收集池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20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烟尘自带滤筒除尘设施(11套)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器人焊接通过固定工位集气罩+滤筒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有组织焊接烟尘、漆雾等颗粒物满足上粒物、SO2、NOx满足《工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泳、喷漆、流平烘干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面涂装行业有机废气排放标准;固化烘干炉排放的颗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其他工业炉窑排放限值;电泳线热水机组及槽液加热燃烧天然气排放的颗粒物、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NOx满足《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中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限值;油水加注、危废库油漆桶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涂装后处理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排放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减震、隔声 | 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范围在(48.8~55.8)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钢、废纸箱、废木材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切削液、磷化渣、漆渣、废粉、废清洗剂、空油桶、废漆桶、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袋等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并采取防流失、防渗和防腐措施;危废收集后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废钢材、废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废物一般固废场暂存,定期外售。废电泳液、废液、废油漆渣、硅烷化渣、废活性炭、污泥、废矿物油、废滤袋、沾染性物、废油桶、废切削液、废清洗剂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区域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建立应急预案 | 企业设置800m3事故池.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2024年3月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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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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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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