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景区保护展示项目(环湖东路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彩色线划定),业主单位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工程报价活动。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花**景区保护展示项目(环湖东路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彩色线划定)道路总长约20公里(具体长度以现场实况为准),道路彩色线总共三条,目前部分道路已完成黄色线部分,尚需完成剩余彩色线的划定作业(彩色线具体颜色以实际提供的效果图为准),彩色线宽为150mm,厚度为2mm,材料采用热熔反光型涂料。
1.2 最高投标限价:28元/㎡。
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 计划工期: 5 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2.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 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范围: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8元/㎡。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成交原则:在满足报价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以排序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人。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有效最低报价相同,则业主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人。
五、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5时00分
地点:**恒达****公司会议室(地址:**县**路与天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递交方式:密封递交
六、本项目报价活动定于2024年 9月 19 日15时00分在 **恒达****公司会议室举行(地址:**县**路与天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请于2024年 9月 19 日15时00分前密封递交报价文件。
备注:供应商应将纸质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七、参加本工程报价活动代表现场出示材料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2、若委托代理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4000.00元,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业主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待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无违约一次性付清。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决算审计完成,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注: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质保期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银行保函、 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十、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用漆料不能低于相关国家标准。
(2)成交单位履行合同过程中,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颜色均匀、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无明显起泡、皱纹、斑点、开裂、发粘、脱落、泛花等缺陷,如果发生上述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立即整改,成交单位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立即无条件整改。
(3)质保期为1 年。
(4)验收:验收时,地面标线必须保持清晰,达到合格标准,方可验收。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
11.2 成交人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期间作业者和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如因成交人施工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成交人承担,业主方概不负责。供货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在业主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理,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不能及时清理外运,业主方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清理,发生的一切费用从成交人合同款项中扣除。
11.3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据实结算。
11.4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00元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供应商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此项费用。
十二、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地址:**县人民东路283号
联系人:鹿先生
联系电话:188****1417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