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合同]重庆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江津玉雕”代表性项目纪实和申报视频拍摄服务
**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玉雕”代表性项目纪实和申报视频拍摄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玉雕”代表性项目纪实和申报视频拍摄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50000 元)
包1
包合计:150000 元
采购目录: 宣传设计服务-影视制作服务-摄影服务-其他摄影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 | 1(项) | ¥15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09-11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9-11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潘老师
联系手机:
199****1250
联系座机:
023-****6377
在线咨询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座机:
023-****0347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评审结果公告:
**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玉雕”代表性项目纪实和申报视频拍摄服务 | **** | 146000.00 | 146000.00 | 146000.00 | 综合评分 | 成交 | 罗伟、胡树琴、廖星智 | 2024-09-12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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