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碧里乡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旧屋区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县碧里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旧屋区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时间:2024.****.12
**县碧里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旧屋区改造项目(施工)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碧里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旧屋区改造项目(施工)项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修改为如下: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因转包、分包而导致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或承包人因其他项目的纠纷,导致任何第三方以发包人为被告,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此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全额赔偿。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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