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卷烟厂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污水处理站运维;
2.2项目名称:****处理站运维项目;
2.3项目地点:****卷烟厂;
2.4质量标准:国家强制标准;
2.5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使用部门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2.6招标范围:****处理站运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25万元/年,含税价(本项目税率为6%)。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截图,****事业单位法****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的年度报告网上截图。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正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张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
3.3****公司或****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承诺)
3.4****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在监委查办相关案件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提供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3)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下载者请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下载者登陆平**,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cn)在“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成功注册登陆后,在“操作指引”选项中获取投标人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
(www.****.cn/)。
8.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岗区一曼街104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刘晨菲 沈洪春
电话:0451-****4705
电子邮件:****@126.com
业务监督:****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