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2024-09-12 12:22 科技处 |
各有关单位: ****政府决策部署 ,根据“ 十四五” 科技创 新规划实施计划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 ,现发布《2025****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请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分别是:****中心备案及创建资助 、 中试平台备案及创建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须符合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对项目 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严禁夸大不实 , 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 ,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黑名单”记录。 (五)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目1项。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 ,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 , 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七)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 、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2024年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 。其中 ,前资助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重点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区域科技创新**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八)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 ,须提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2023年度《企业(单位) 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23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上报表请纳统单位使用本单位账号进入“**市科技项目 申报系统”—“单位信息维护”模块上传;更新完成后至2024年度报表正式产生前,无需再更新)。 (九)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不得涉密;涉及涉密信息的,申报单位必须作脱密处理,因申报材料出现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 **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网址:https://kjxm.****.com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 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 、 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 ,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 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 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 待窗口审核”;****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 ,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 已受理”),项目负责人****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逾期未完成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17时 ;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 日( 星期 一 )17时 ;****中心科技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 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2024年10月8日17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有关项目指南内容请详询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 (二)申报流程咨询 ****政务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 ****4834 地址: **区草市街2 ****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 ****5919 (四)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 **科技”微信公众号(cdskjj2012 )。 (五)校内咨询 科技处平台建设科:侯明 张毅;联系电话:****6623 六、注意事项 (一)**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高新区及各区( 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三)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科技处 2024年9月12日 |
附件2025****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