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汽车后视镜等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417453 | 建设单位法人:谈技峰 |
吕剑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扬****开发区董庄路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0吨汽车后视镜等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扬****开发区董庄路19号 |
经度:119.48521 纬度: 32.3642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1 |
扬环审批〔2023〕03-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417453001V |
2024-07-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4174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003MA7CYEWK18 | 验收监测单位:**华睿****公司 |
****0191MA1XF50Q7R | 竣工时间:2024-06-2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ongzhishow.asp?id=24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利用现有闲置厂房14386平方米,采用注塑等先进工艺,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粉料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汽车后视镜和冰箱抽屉注塑件,项目一层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130吨汽车后视镜等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640吨汽车后视镜和490吨冰箱抽屉注塑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14386平方米,采用注塑等先进工艺,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粉料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注塑生产线分两层建设,目前一层注塑生产线已建成,其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具备年产1130吨汽车后视镜等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开机上模→拌料→注塑→检验→吹净→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开机上模→拌料→注塑→检验→吹净→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经隔油池处理后食堂废水和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与循环冷却水废水一****处理厂集中处理;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橡胶减振垫等;依托现有2座245平方的危险废物贮存库 | 实际建设情况:经隔油池处理后食堂废水和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与循环冷却水废水一****处理厂集中处理;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橡胶减振垫等;依托现有2座245平方的危险废物贮存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3.7956 | 0.5688 | 9.6237 | 4.7406 | 0 | 9.624 | -4.172 | |
7.528 | 0.2844 | 4.8119 | 3.0005 | 0 | 4.812 | -2.716 | |
0.6622 | 0.0284 | 0.4812 | 0.2094 | 0 | 0.481 | -0.181 | |
0.1982 | 0.0028 | 0.0481 | 0.1529 | 0 | 0.048 | -0.15 | |
1.033 | 0.0853 | 0.836 | 0.2823 | 0 | 0.836 | -0.19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9096 | 0.0012 | 0.5259 | 0.3886 | 0 | 0.522 | -0.387 | / |
0.5624 | 0.028 | 0.2793 | 0.4154 | 0 | 0.175 | -0.38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后,同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后,同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 根据**华睿****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HR****2112)中监测数据计算可知:2024年6月26~27日,生活污水中的pH值范围6.8~7.5,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142毫克/升、78毫克/升、7.17毫克/升、0.83毫克/升、19.8毫克/升、1.68毫克/升,符合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8米高排气筒(DA032)排放 | 2024年6月26~27日,DA032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0.56毫克/立方米,最大小时排放速率分别为3.91×10-3千克/小时,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 |
2 | 布袋除尘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8米高排气筒(DA034)排放 | 2024年6月26~27日,DA034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未检出,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 |
3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危废贮存库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43)排放 | 2024年6月26~27日,DA043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0.92毫克/立方米,最大小时排放速率分别为1.16×10-2千克/小时,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注塑成型机、拌料机、破碎机、冷却塔、风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根据**华睿****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HR****2112)中监测数据计算可知: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2024年6月26~27日,厂界外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4.6~59.6dB(A),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6~49.3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各项法规和规范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乳化液、废金属屑、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验收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验收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普通废包装物由有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废乳化液、废金属屑、废机油、废活性炭均委托****等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切实采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切实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雨污排口和2座合计245平方规范化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雨污排口和2座合计245平方规范化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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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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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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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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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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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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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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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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