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2023〕257号
关于**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榄圩乡产业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工作中心: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给予**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榄圩乡产业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已经由**途盛****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产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水土保持和防护水平,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增加农村群众农业生产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同意你单位在**县榄圩乡实施建设**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榄圩乡产业配套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榄圩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浆砌石产业水利排洪灌渠4.7公里,高1-1.5米,宽1-1.5米,**4.2公里产业硬化道路,路面宽度3.5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97万元,其:**工程费745万元,其他费52万元。申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74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2万元。
六、项目务工方案:带动吸纳项目周边务工群众人数68 人,培训务工群众人数68人,计划发劳务报酬 23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30.87%,设置公益性岗位人数2人。
七、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务工方案、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方案。
八、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榄圩乡产业配套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榄圩乡产业配套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2〕61号)文件要求,符合范围内的项目,其服务项目(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政府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2〕61号)文件要求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0月7日 |
****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0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