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环保管家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7#地块.****商贸城一期专业市场综合楼八160、160 二层、160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1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环保管家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采购方进行综合考评。一年服务期满,在保持原合同价格不变,经考评合格情况下,可一年一续签采购服务合同,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年) 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中所有服务标准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群、赵军、汪立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签订时间 |
01 | ****医院环保管家服务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省**县 人民医院 | **** | 2021年08月25日 |
02 | ****环保 管家服务项目 | **市**区 人民医院 | **** | 2021年11月30日 |
03 | ****医院污水处理站 运营项目 | ****医院 | **** | 2023年05月15日 |
04 |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及环保技术服务项目 | ****医院****保健院) | **** | 2023年07月17日 |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斗星城B5栋22楼 ,联系电话:0562-****780。
关于招标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审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五松镇人民北路39号
联系方式:056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斗星城B5栋
联系方式:0562-****780/139****5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2-****780/139****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