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川江国际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工作需要,拟采用 询比 方式选择供应商。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川江国际建设项目位于****岸区南坪西路169号,是由****与**港九****公司组成联合体建设的集总部办公、写字楼、配套商业、住宅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本项目由3栋塔楼、3层商业裙楼以及4层地下车库组成,配套建设道路、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室外照明、电力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概算67,347.8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92,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000㎡,地下建筑面积约36,000㎡。
1.2 服务内容
****事务所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提供并合理筹划川江国际项目的税务方案;
(2)提供税收咨询;
(3)对已有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进行规范指导并提出改进方案,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整体税务风险;
(4)衡量川江国际项目的总体成本,完成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
(5)****税务局的专项检查,制定应对方案;
(6)完成川江国际税务工作后,出具业务报告。
川江国际项目的税务服务,直至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完成。
1.3 采购限价:最高限额不超过12万元,费用包干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税率6%增值税、利润等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有效存续,并且持有有效的****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相关工作的业绩。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未因税务服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上述(3)-(5)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携带指定的资料领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至 9月 14 日,09:00-12:00、14:00-17:30。
3.2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负责人本人领取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纸质资料均须盖单位章。
3.3 领取方式: (1)或(2) 。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
(1)现场获取。地点:****招标中心(**市**区长滨路111号)。
(2)网络获取。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规定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领取****川江国际项目税务机构采购文件”,然后按本公告后面的联系方式致电联系人以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 时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4.2 递交地点:****招标中心(**市**区长滨路111号)。
4.3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外包装注明:“WTFW-2024-34投标文件”)。
4.4 响应文件要求:请参与竞标的供应商仔细阅读询比文件的内容后,按照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均以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送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本(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采用A4纸幅面,不得采用活页夹或订书针等可无痕拆换的方式装订,采用活页夹或订书针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正本和副本密封至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2024年 9月 18 日下午 15 时00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开启
5.1 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5.2 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5.3 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网站(https://www.****.com/cqhdgcj/gsgg)上发布。
7.其他
报价人参与本次竞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
地 址:**市**区长滨路11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23-****5733
纪检监督:夏先生 023-****5163
日期:2024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