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 《**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省2024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公告》《****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渠道
申报人员范围和渠道,按照《****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经济专业(含人力**管理)高级职称人员应符合《****信息化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工信人〔2020〕162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申报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管理局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市监人规字〔2023〕17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以上申报人员必须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60分及以上),且考试成绩在5年有效期内。
(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应提供近5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每年90学时,至少30学时公需科目和60学时专业科目)。“职称申报系统”可自动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申报人员如需修改自动获取的继续教育信息,可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维护个人信息后重新点击按钮获取。
(三)有关职称申报其他政策及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流程
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管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实行全程无纸化申报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员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s://117.****.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个人账户,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部分申报人员主管部门与呈报部门为同一部门)。
(三)呈报部门需与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委会建立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以往年度已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和单位之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重复注册、建立。
四、申报要求及责任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具体填报注意事项请参考《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说明》(附件5)。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负责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的,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和《申报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说明》(附件6),扫描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自****社区、乡镇(街道)人力**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复核所有网上资料,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委会。
(四)严格审核把关。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补充完善材料。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委会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逾期未提报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表格及证书要求
本次职称申报,申报人员、工作单位以及各级呈报部****委员会报送纸质材料。待评审完毕,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需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纸型,一式两份,正反面彩色打印),《评审表》自带市****委员会电子印章。评审通过人员将《评审表》交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加盖公章,并最****管理部门审核入档。届时,职称电子证书可以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个人账号中自行下载打印。
六、申报纪律要求
(一)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呈报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0日17:00前,在网上提报有关数据信息,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报。
(二)本次评审实行网上缴费,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自主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过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执行,每人360元。
(三)《**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属个人档案材料,评审通过后应及时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
(四)未尽事宜,按照《****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我省市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市**区龙奥大厦C区420室
联系电话:(0531)****5737
3.《****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附件4:各区县(功能****保障部门职称业务联系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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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