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9-12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教学楼改扩建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银行,经营范围中应具有“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业务)或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公司应具有工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电子保函:投标人需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2022]6号)执行。
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电子保函:投标人需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2022]6号)执行。
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长新街支行
账 号:220********000000134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2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涉及澄清内容的,以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发出的有关信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相关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交易中心http://www.****.cn/》(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四、凡对本次澄清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市
联 系 人:刘君
电 话:138****87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宽****街(路)华侨城小区A11栋103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金学群
电 话:173****6466
****管理部门: **市****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