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贤河湿地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一期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贤河湿地公园景观提升改造****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尚贤河湿地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3]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尚贤河湿地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发区吴都路以南,清晏路以北,**道以东,尚贤道以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次要建筑物4级,临时建筑物5级。主要实施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城市家具提升工程、照明亮化及水电提升工程等,具体为:(1)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包括河道开挖、步行桥增设、修复、铺装改造、湖体清淤、水森林种植、节点绿化提升等工程。(2)城市家具提升工程:包括驿站增设、栈桥改造、家具小品、公共配套设施提升等工程。(3)照明亮化及水电提升工程:包括夜景照明、给排水改造、电气系统改造等工程。本项目投资额概算金额约这3003.87万元。
总工期:12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额概算金额约3003.8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扣至中标价的5%。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发包人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赔偿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报告或验收证书上的日期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水利工程业绩)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时间以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还应提供图纸(加盖业主或产权单位公章)为依据,上述要求的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内附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内附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8)其他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20日24时00分(**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市**区观山路199****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ggzyjy.****.cn/wxsggzyjyzxzl/jyxx/jsgc/index.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5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5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工具软件使用费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1830.21元。
7.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 等 活 动 。 ( 无 锡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http://5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高浪东路999号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10-****2799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市**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5楼招标办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张成东、尤春江、孙颂
电 话: 0510-****6808、158****8908
邮 箱:****@163.com
11.备注
2024年9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