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中医医院搬迁改造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5********4974052 | 建设单位法人:周贵云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勐勐南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搬迁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勐勐南路8号 |
经度:99.82296 纬度: 23.4742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5 |
临环审〔2021〕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5********4974052 |
2023-07-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68 |
468 | 运营单位名称: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医院 |
125********49740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900MA6KLQF232 | 验收监测单位:**通际****公司 |
****2900MA6NMWGT5U | 竣工时间:2024-02-01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搬迁改造工程位于勐勐南路8号。地理位置为东经99°49'24.725″,北纬23°28'29.658″。该项目占地面积22296m2,建筑总占地面积18115.25m2;****人民医院的已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改建,已建1幢建筑面积为15251.85m2的住院和门诊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为963.4m2****中心、1幢为1100m2****中心,1幢为800m2的库房;项目设计床位100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8万元,占总投资的28.9%。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的已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改建,项目占地面积为22296m2,总建筑面积为16351.85m2。1幢为原住院和门诊综合楼改造成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5251.85m2、1****服务中心****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100m2。项目设计床位100张。现实际病床数为100张,年接待门诊人数约为146000人。 |
环评提****中心、库房****中心、****研究所,实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政府统一调配规划使用,已不属于本院建设范围,****中心、库房拆除后****中心、****研究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设计床位100张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病床数为100张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切实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区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排水管和路边排水沟排入地表水。****医院生活污水通过已建****医院****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一A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是H2S、NH3,****医院****处理站、垃圾房、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及煎药室;产生的恶臭气体为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规定:员工厨房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须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限值;项目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后须保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中药药渣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保证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认真落实隔音、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1类标准限值。即勐勐南路一侧50±5m范围内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区域昼间<55dB(A)、夜间<45dB(A)。 (六)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环境监测,保障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未安装排风扇;****中心、库房拆除后****中心、****研究所;修正声环境排放标准;****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处置方式。 |
环评提出发电机房烟气通过房间内的排风扇机械排气,实际停电情况较少,发动机使用频率不高,废气产生量较少,排放废气可以达标排放,故未安装排风扇。环评提****中心、库房****中心、****研究所,实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政府统一调配规划使用,已不属于本院建设范围,****中心、库房拆除后****中心、****研究所。 根据《****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声环境排放标准靠近勐勐南路一侧(厂界西侧)50±5m范围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本次验收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双江拉祜族佤族****人民政府批复的《**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进行修正,根据《**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本项目靠近勐勐南路一侧(厂界西侧)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他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故本项目靠近勐勐南路一侧(厂界西侧)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厂界东侧、北侧、南侧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4.3控制和处置要求:医****处理站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本次验收根据《****环境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废物、医疗污水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9〕58号)“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处理污泥,应首先在产生点通过化学消毒方式处理,确保无感染性后,参照市政污泥进行处置”修正,本****处理站污泥用石灰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后,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不按危险废物处理。标准值详见下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双江分局负责抓好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将上述信息报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双江分局负责抓好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将上述信息报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59 | 0 | 0 | 0 | 1.59 | 1.59 | |
0 | 1.34 | 0 | 0 | 0 | 1.34 | 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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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污水处理站 | 正常工况开展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洒除臭剂、自然稀释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排风扇 | 正常工况开展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检修和维护 | 靠近勐勐南路一侧(厂界西侧)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厂界东侧、北侧、南侧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检修和维护 | 正常工况开展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中药药渣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保证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 根据《****环境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废物、医疗污水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9〕58号)“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处理污泥,应首先在产生点通过化学消毒方式处理,确保无感染性后,参照市政污泥进行处置”修正,本****处理站污泥用石灰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按危险废物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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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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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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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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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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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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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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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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