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区勘察设计(含概算)复议(1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院区勘察设计(含概算)复议(1次)
2、招标人:****
地址:芗****北路41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6-****800
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96-****466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复议时间:2024年0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6、交易地点:**市**区水仙大街100****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排名 |
1 | 中北****公司 | 617.43万元 | 5 |
2 | ****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617.43万元 | 6 |
3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地科****公司) | 617.43万元 | 4 |
4 | ******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 | 617.43万元 | 3 |
5 | ****(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 | 617.43万元 | 1 |
6 | **中****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 | 617.43万元 | 2 |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壹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小写:¥****300元)
设计项目负责人:吴俊杰 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编号:201****0956
勘察负责人: 宋少琪 注册证书编号:AY****0204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造价指标 | 项目负责人 |
1 | ****医院(一期) | 250000万元 | 吴俊杰 |
2 | **华铺电商园(2018-P11地块)B#-B31#及地下室 | 建筑面积104378.23m2 | 吴俊杰 |
3 | 源昌银河****南苑三期 | 建筑面积88905.11m2 | 吴俊杰 |
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周期含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①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通知进场勘察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规范要求的初勘报告;
②收到详勘任务书之日起35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详勘报告送审稿;并配合审查单位在1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的审查工作。
(2)设计阶段周期:
①方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之内提交符合评审要求的方案设计报审文本(含正式文本和汇报简本),通过审查会后40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设计报批文本(含修建性详细规划)。
②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评审要求初步设计文件、概算送审文本(含正式文本和汇报简本),通过审查会后30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报批文本;
(3)后续服务阶段:从勘察设计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与施工图设计单位做好对接、配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批,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勘察后续服务包含施工阶段的勘察(如有)。
注:发包人根据实际项目推进需要对勘察、设计、后续服务阶段周期调整、压缩的,勘察、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10、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注册情况 |
1 | 林苏挺(组长) | 设计-建筑工程- 建筑总平面规划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 | 白艺晖 | 设计-建筑工程- 建筑总平面规划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3 | 洪书渊 | 设计-建筑工程- 建筑总平面规划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4 | 吴志伟 | 设计-建筑工程- 建筑总平面规划 | 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5 | 周培钻 | 设计-建筑工程- 建筑总平面规划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6 | 江伟 | 设计-建筑工程- 结构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 |
7 | 林柏杨 | 勘察 | 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8 | 梁少亭 | 勘察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9 | 许宁 | 设计-建筑工程- 建筑总平面规划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软硬件信息异常情况: 无 。
开标情况说明:本项目的****委员会评审共6份,经评审符合要求6份,不符合要求 0 份。
15、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1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113
18、公示期限: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3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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