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源县胡丹沟道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3MB****8954 | 建设单位法人:阿生祥 |
李文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镇水利路1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023年源县胡丹沟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4 |
宁源生建管〔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3MB****895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无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3-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胡丹沟全长为15.5km,本次胡丹沟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2.875km,共布设两岸堤防1.687km(水毁修复堤防1.165km,**堤防0.522km),其中左岸堤防0.95km(格宾网箱堤防0.466km,仰斜式浆砌石堤防0.027km,垂直重力式浆砌石堤防0.457km),右岸堤防0.737km(格宾网箱堤防0.592km,仰斜式浆砌石堤防0.036km,垂直重力式浆砌石堤防0.109km),钢筋混凝土防冲坝15座(总长205m),河道疏浚2.0km。 | 实际建设情况:胡丹沟全长为15.5km,本次胡丹沟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2.875km,共布设两岸堤防1.687km(水毁修复堤防1.165km,**堤防0.522km),其中左岸堤防0.95km(格宾网箱堤防0.466km,仰斜式浆砌石堤防0.027km,垂直重力式浆砌石堤防0.457km),右岸堤防0.737km(格宾网箱堤防0.592km,仰斜式浆砌石堤防0.036km,垂直重力式浆砌石堤防0.109km),钢筋混凝土防冲坝15座(总长205m),河道疏浚2.0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按照分段开挖、分段修筑、分段回填的方式进行,围堰建设与拆除均在枯水期进行,加强施工管理,围堰随拆随运,禁止随意堆放在河道周围。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采取了分段开挖、分段修筑、分段回填的方式进行,围堰建设与拆除均在枯水期进行,围堰随拆随运,未出现随意堆放在河道周围等问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十个100%”(扬尘防治监督牌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洒水保洁、物料密闭、道路硬化、裸地覆盖、土方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清洁厕所)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设备冲洗废水、混凝拌合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混凝土预制件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采用围堰干法施工方式,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泼洒降尘;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生活粪便依托附近村庄旱厕;(3)施工期间挖出土方临时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尽可能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河道清理垃****填埋场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了“十个100%”(扬尘防治监督牌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洒水保洁、物料密闭、道路硬化、裸地覆盖、土方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清洁厕所)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设备冲洗废水、混凝拌合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混凝土预制件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采用了围堰干法施工方式,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泼洒降尘;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生活粪便依托附近村庄旱厕;(3)施工期间挖出土方临时堆放时采取了苫盖措施,并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尽可能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河道清理垃****填埋场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划定施工边界,减少植被的破坏面积。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动土区域进行坑凹回填、场地平整,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施工前办理相关部门的草地、耕地等临时占地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动土区域已进行坑凹回填、场地平整,已采取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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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间挖出土方临时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尽可能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河道清理垃****填埋场处置。 | 施工期间挖出土方临时堆放时采取了苫盖措施,并及时进行了回填;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河道清理垃圾统一****填埋场进行了填埋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按照分段开挖、分段修筑、分段回填的方式进行,围堰建设与拆除均在枯水期进行,加强施工管理,围堰随拆随运,禁止随意堆放在河道周围。严格划定施工边界,减少植被的破坏面积。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动土区域进行坑凹回填、场地平整,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施工前办理相关部门的草地、耕地等临时占地手续。 | 施工期采取了分段开挖、分段修筑、分段回填的方式进行,围堰建设与拆除均在枯水期进行。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动土区域已进行坑凹回填、场地平整,并采取了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粪便依托村庄旱厕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粪便依托村庄旱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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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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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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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划定施工边界,减少植被的破坏面积。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动土区域进行坑凹回填、场地平整,恢复临时占地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竣工后对开挖动土区域已进行坑凹回填、场地平整,已采取了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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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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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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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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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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