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许疃煤矿余热利用工程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许疃煤矿 |
联系人 | 周工 | |
联系方式 | 180****2718/0561-****12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联系人 | 葛工 | |
联系方式 | 0557-****89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2日09: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报价 | 1,526,980.00元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 |
工期 | 合同签订30天内到货,安装工期60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报价 | 1,547,000.00元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 |
工期 | 合同签订30天内到货,安装工期60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报价 | 1,565,000.00元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 |
工期 | 合同签订30天内到货,安装工期60天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8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7-****899。 (接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或报请招标人相关部门将其记入“黑名单”。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