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分公司寄递事业部原邮件处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零星购买中标候选人公示
****事业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零星购买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9-12
****事业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零星购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事业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零星购买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报价 448640.22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投标报价 448852.44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投标报价 448468.04元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及相关证书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项目经理 | 黄斌 | 服务周期 | 30天 |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项目经理 | 韩会影 | 服务周期 | 30天 |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芳 | 服务周期 | 30天 | ||||
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公示时间为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4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交易过程和评标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对答复意见仍有异议的,****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申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在**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询问、质疑、投诉和申诉要有明确的诉求和相关证明材料。
监督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孙岩
联系电话:139****2527
采购单位名称:****
地 址:**自治区****市矿泉中街16号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3****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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