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S拍-2024-24、25、26号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自然资〔2023〕431、43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4-24、25、26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事项编号 | 地 点 | 面积(㎡) | 用途 |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
PS拍-2024-24号地块(**区西许片区地块一) | **市**区**镇西许片区基本单元(350302-10-D)控规内 | 约9229.08 | 见规划条件 | |
PS拍-2024-25号地块(**区西许片区地块二) | **市**区**镇西许片区基本单元(350302-10-D)控规内 | 约13286.83 | 见规划条件 | |
PS拍-2024-26号地块(荔**绶溪片区地块十-A1) | **市**分区单元(350304-04)控规内 | 约38806.07 | 见规划条件 |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自然资〔2023〕431、439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4年9月14日上午10:00至10:30****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以上3宗地块按三个标的进行抽签,由本局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具体办法详见****莆自然资〔2023〕431号文件。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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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