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林业局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部长 0557-****0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胜利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工 193****1131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蔚****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设计院****公司、****公司 | 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 | |
地址 | **省**市**虹城街道国防路 1501 号;**省**市**区人民北路二段168号1 栋38层3808号;****经济开发区环一**侧 | ****区净慧东道118号1楼;**市**区中南二路2号;**市关山路552号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0 号大街 28 号 2 幢 D426 室;**省**市**区**大路535号;**市****镇**南路西龙虎**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2.26% (约****74200.00元) | 91.50% (约****05000.00 元) | 91.80 % (约****0600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15年运营期 | 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15年运营期 | 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15年运营期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③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全晶 | 潘世昌 | 崔淑兵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142********05309 | 鄂142********03763 | 皖141********20180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张华丽 | 郭兆君 | 沈厚林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202****3029 | 201****0974 | 201****1737 | |
综合评估得分 | 82.36 | 81.66 | 79.05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8日 | |||
招标代理费 | 28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路 102 号,**住建局 7 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 0557-****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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