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马鞍****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包别名称 | 马鞍****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 |
包别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中段2455号现代产业孵化园11栋411 | |
联系人及电话 | 颜宝 0555-****13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璇、笪媛媛 0555-****935、****48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1日09点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投标价 | 578000元 | |
其他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庆:0555-****93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