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4年度承安镇东王庄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 ****政府****政府文件新政[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项目区总规模约 304亩。建设地点:承安镇。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最高限价:589.399534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3 00:00至2024-09-20 23:59(**时间,下同),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和**市 公共**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08 09:00,地点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和**市公共**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 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辅助功能的“澄清质疑”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平台交易系统的“澄清答疑”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在**公共**交易网(http://110.****.67/G2/)递交PDF版电子投标文件。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郭主任 电话:138****2899 招标代理机构:孟工 电话:0311-****3175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管理中心
电话:0311-****8952
电子邮箱:****@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市礼堂北街 | 地址: | **市**区跃进路3号**商务大厦19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郭主任 | 联系人: | 孟令勇 |
电话: | 138****2899 | 电话: | 0311-****317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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