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区**路6****中心对外出租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现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29日13时00分起至14时00分止。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29日下午14时00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项目招标要求(二)招标内容与要求”变更如下:
1.出租范围
(1)产权方将位于****区**路6号,建筑面积为11454.61平方米的房屋以及保障租赁房屋基本功能不可缺失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对外出租。
(2)出租房屋一层部分区域(无房产证件)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含酒店大堂250平方米、餐厅250平方米、宴会厅1500平方米,不包括在第1(1)条出租建筑面积之内。该2000平方米现状为部分区域漏雨、部分设备存在锈蚀,承租方需自费修缮并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无安全隐患(提供相关安全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承租方对该部分建筑物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安全责任、费用承担等。该2000平方米不收取租赁费。
(3)另附门前约50个停车位作为配套设施。
★2.招标控制价:以****000元/年的起始租金为基准价,低于此报价,则视为投标无效;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额基础上上调2%,年租金预付制。
★3.租赁周期及费用支付:3+3年(三年租赁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约良好,无重大违约行为,经招标人确认后,可续签三年)。
双方于第一个三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新的租赁合同的签订;若乙方不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或租赁他人,同时甲方可以安排其他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房屋内向第三方介绍、展示或对该房屋及设施进行必要和合理的维修等,(但不得妨碍乙**常经营),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后十日内交还该房屋给甲方。租金年付;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租方向产权单位支付首年租金、不低于2个月房租的房屋履约保证金和5万元水、电、燃气费押金;剩余其他租赁年度,承租方最迟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之日前30日内向产权单位缴纳该年度的租金。
租赁期满后,如后续继续以住宿餐饮为主要业态对外整体招租,原承租方若有意续租,应按出租方设定的招租规则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4.项目经营要求
(1)本项目出****酒店、餐饮及相关商业配套使用,****中心园区内同类演出、****集团****中心官方认证项目、对周围居民或相邻经营商户影响较大或者违法的项目;
(2)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合同期内禁止改变用途及建筑外立面。接受房屋管理单位、环境、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管理;
(3)整备期内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房间结构改造、营业执照等必备证照的办理、开荒、物品摆放、试营业等事项,整备期工作所需时间包含在项目租赁期内;
★5.房屋租赁要求
(1)承租方为该租赁房屋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该租赁房屋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意外事件及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等,责任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产权方、托管方无关,因此给产权方、托管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产权方、托管方全部损失。
(2)租赁期内,若承租方需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改善以及装修时,必须事先征得产权方、托管方的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毁损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3)须提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承租方应依规定办理,否则产权方、托管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期满或者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时,承租方因改造、改善以及装修所形成的资产,无偿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对承租方的投入不予补偿;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屋周围搭建房屋或棚房,如确需搭建的,需经产权方、托管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6)承租方在承租房内安装的门窗、水电设施、在房屋周围搭建的房屋或棚房等,终止租赁时不得拆除或破坏,应无偿交给产权方,如有损坏给产权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按市场价格赔偿;
(7)未经产权方、托管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转包、分包、外包、与第三方**等(整体或分割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承租方违反约定,产权方、托管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对承租的房屋和室内外设施进行管理、修缮、维护和安全保卫,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毁损、灭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租赁期内,产权方、托管方有权对承租方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纠正、制止其不当使用行为;
(10)鉴于****中心景区内,奥帆中心景区作为**“城市会客厅”具有特殊性,双方特别确认:
A.如因承接政治任务、政府部门政策调整或有特殊要求、重大赛事活动、景区提升改造及其他重大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视为不可抗力或免责因素,产权方享有单方解除权;承租方接到产权方通知后20日内腾空租赁房屋并按合同约定交还产权方,除承租方搬离的自有设备外,剩余由承租方进行的装修成果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参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关于装修部分剩余价值的评估值进行补偿,除此之外,产权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任何费用;若上述因素导致合同中止履行的,可在该等情形消失后顺延同等天数的租赁期限;
B.产权方或产权方指定的第三方对租赁房屋具有临时使用权,承租方接到产权方临时使用通知后,应按期无条件配合完成租赁房屋的清场工作并协助产权方或产权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使用,产权方予以补偿或减免相关租赁费用或顺延同等天数的租赁期限,具体金额在承租方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
C.租赁房屋无产权证书的部分,若政府部门要求限期拆除的,不视为产权方违约,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产权方拆除,承租方不得向产权方要求该部分的装修损失等任何费用。
D.鉴于拟出****中心景区相邻,承租方需加强对相邻区域的场地管理,禁止除工作人员以外的社会人员及其他人员聚集,****中心景区统一管理。****中心管理要求的,承租方应在收到管理方整改通知后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接到整改通知超过5次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6.其他
(1)投标人须承诺三年内企业及人员无重**全事故(详见附件)。
(2)**方承诺书(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三、房屋租赁合同第七条乙方保证及责任7.15条”变更如下:
7.15 乙方承诺对第 1.2 条记载的租赁房屋无证部分进行日常管理、维修维护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无证部分出现安全事故则乙方为安全生产第-责任人。若政府部门要求限期拆除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拆除,拆除工作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该部分的装修损失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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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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