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海盛矿业有限公司新村镇密者石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00MA6KAB2DXJ | 建设单位法人:朱振资 |
朱心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村委会丫口下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村镇密者石场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 ****村委会丫口下 |
经度:101.****20503 纬度: 24.****6209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4 |
楚市环许准〔2023〕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00 |
92.2 | 运营单位名称:**** |
****2300MA6KAB2D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地质局**勘查院 |
915********846358H | 验收监测单位:中航****公司 |
****0100MA6QDA1F9T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12p7Xr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3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30万吨/年 |
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表土剥离 项目**表土剥离层较薄,采取边开采边剥离的方式进行,剥离采用机械+人工剥离的方式进行,此工序主要产生剥离的表土,由自卸车运至表土堆场指定区域堆放。表土可作为项目矿山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过程植被绿化覆土使用,表土堆场位于**西侧,表土堆场位于**西侧临近进场道路一侧。同时表土剥离过程也是开采平台建设的过程,矿山为露天开采,为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矿石切割在开采平台内完成。 ② 钻孔 本采场以机械开采为主要方式,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为14m。待矿体裸露后利用凿岩机打一排孔。风钻打孔时用水管引水进行冷却、除尘。 ③矿石切割 项目表土剥离后,石料裸露于地表,采用凿岩机直接进行钻孔后通过橡胶弹簧绳锯机进行切割作业,此工程产生凿岩机、切割机噪声、颗粒物、废石等污染物。其中废石由自卸车运至土夹石堆场堆放,可用于矿山公路修补填平;项目石料切割采取湿式作业,一方面可减少切割粉尘 (颗粒物))的产生量,另一方面对切割机起到了冷却保护的作用;切割过程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切割过程在开采平台内进行,切割时矿山顶部设置雾炮机喷淋降尘,同时采取湿法切割,完成后堆放于成品堆场。 项目土夹石堆场位于**南面50m处的一沟谷处。土夹石堆场下侧布设拦渣坝,周边将布设浆砌石截水沟进行防护,主要使用推土机和挖掘机进行施工,辅以人工施工,会产生施工扬尘、机械噪声和开挖废土石,堆场定期洒水降尘,并采用防尘网遮盖。 ③ 堆存、外售 经切割合格的块状石料运至成品堆场堆存,待售。此工程产生运输扬尘 (颗粒物) 、汽车尾气等污染物。项目通过配置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雾炮机对成品堆场、土夹石堆场等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以上区域颗粒物的产生及排放量。 | 实际建设情况:①表土剥离 项目**表土剥离层较薄,采取边开采边剥离的方式进行,剥离采用机械+人工剥离的方式进行,此工序主要产生剥离的表土,由自卸车运至表土堆场指定区域堆放。表土可作为项目矿山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过程植被绿化覆土使用,表土堆场位于**西侧,表土堆场位于**西侧临近进场道路一侧。同时表土剥离过程也是开采平台建设的过程,矿山为露天开采,为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矿石切割在开采平台内完成。 ② 钻孔 本采场以机械开采为主要方式,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为14m。待矿体裸露后利用凿岩机打一排孔。风钻打孔时用水管引水进行冷却、除尘。 ③矿石切割 项目表土剥离后,石料裸露于地表,采用凿岩机直接进行钻孔后通过橡胶弹簧绳锯机进行切割作业,此工程产生凿岩机、切割机噪声、颗粒物、废石等污染物。其中废石由自卸车运至土夹石堆场堆放,可用于矿山公路修补填平;项目石料切割采取湿式作业,一方面可减少切割粉尘 (颗粒物))的产生量,另一方面对切割机起到了冷却保护的作用;切割过程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切割过程在开采平台内进行,切割时矿山顶部设置雾炮机喷淋降尘,同时采取湿法切割,完成后堆放于成品堆场。 项目土夹石堆场位于**南面50m处的一沟谷处。土夹石堆场下侧布设拦渣坝,周边将布设浆砌石截水沟进行防护,主要使用推土机和挖掘机进行施工,辅以人工施工,会产生施工扬尘、机械噪声和开挖废土石,堆场定期洒水降尘,并采用防尘网遮盖。 ③ 堆存、外售 经切割合格的块状石料运至成品堆场堆存,待售。此工程产生运输扬尘 (颗粒物) 、汽车尾气等污染物。项目通过配置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雾炮机对成品堆场、土夹石堆场等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以上区域颗粒物的产生及排放量。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粉尘无组织排放点主要来自开采作业区扬尘,运输动力起尘、堆场扬尘等环节,采取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雾炮机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开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机械废气产生量小、均为无组织排放,且作业范围相对较大,周围扩散条件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切割废水、**地表径流和土夹石堆场淋滤水。 (1)石料切割工艺用水 项目石料切割采取露天湿式作业,一方面对切割石料的橡胶弹簧绳锯机进行冷却,起到了保护作用,另一方面可减小切割粉尘的产生与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切割工段用水量为0.002m3/吨石料,项目日产1000吨石料,则切割工艺用水量为2m3/d。石料切割工段湿法作业用水30%被蒸发和损耗,15%被切割过程产生的泥浆带走,切割废水产生量为用水量的55%,切割工艺废水产生量为1.1m3/d,切割工艺废水进入5m3的切割机专用水袋进行暂存沉淀,经沉淀后上清液进入另外一个水袋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后的泥浆同土夹石运送至土夹石堆场暂存。 (2)生活用水 项目劳动定员12人,根据《**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人员生活用水量按照100L/ (d﹒人)计,生活办公区生活用水量为1.2m3/d,360m3/a。项目劳动定员12人,生活污水产污系数取0.8,则污水产生量为0.96m3/d,288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NH3-N等,污染物含量相对较低,项目的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容积约0.5m3)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容积约5m3)处理,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2m3)处理后收集至集水池(集水池容积约5m3,能满足连续降雨5天的水量存储要求。)中,晴天用于洒水降尘。同时配套建设一个5m3的事故池,****处理站故障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初期雨水 运营期雨季露天采场、表土堆场、土夹石堆场以及加工区等初期雨水中夹带泥沙,须进行收集处理。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开采最低标高位于当地最高侵蚀基准面以上,开采过程中不会产生涌水。因此,旱季无废水,雨季遇连续降水时易产生初期雨水。项目最大初期雨水量为7.89m3/次。由于项目**无大的水体,其附近也不具备寻找地下水条件,水**匮乏。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流入项目区设置的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沉淀后用于晴天场地洒水降尘。 矿山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于土夹石堆场下游设置1座拦渣坝兼有土夹石堆场淋滤废水沉淀池功能;项目雨季采矿平台、矿山道路、生活区、成品堆场雨水通过排水沟排入雨水沉淀池(60m3)内沉淀后排入周边地表水体。生产过程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切割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容积约0.5m3)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容积约5m3)处理,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2m3/d)处理后收集至集水池(集水池容积约5m3)中,晴天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噪声预测分析得知,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噪声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土石、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渣、****处理站污泥、切割过程产生的泥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矿山开采机械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 (1)一般固废 ①废土方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设计资料,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土夹石为7.88万m3,布设2个土夹石临时堆场,堆场占地面积1.07hm2,用于暂存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土夹石,其中1#堆场位于**东南侧,2#堆场位于**南侧,总容量为8万m3(其中1#堆场容量为3.48万m3,2#堆场容量为4.52万m3),开采过程中土夹石堆存量为7.88万m3,能够满足堆存需要,土夹石作为后期**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运营期剥离表土堆放于表土堆场,表土堆存场占地面积0.13hm2,表土堆存场位于**西部临近场内道路一侧,主要用于堆存剥离的表土,用于矿山后期封场绿化及植被恢复。 矿山开采区产生的土夹石,是由于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无工业价值的表土层和矿床围岩构成,其块度大小和形状不一。由于剥离过程是物理过程,将符合要求的原矿与无工业价值的废石进行分离,整个过程不引入新的物质,原矿和土夹石的组分、性质都不发生改变,该项目剥离土夹石、表土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I类固废。 ②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 **降雨时,细小颗粒物会随水流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沉降作用沉积于池底。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产生量约为2.5t/a,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表土堆场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12人,其生活垃圾产量按1.0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kg/d(3.6t/a),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送至办公生活****小组设置的有偿生活****小组统一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处理站污泥 项目设置化粪池1个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污泥,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至少每1年对化粪池污泥定期进行清掏,类比同类工程,每100m3废水产生50kg污泥,项目****设备处理的污水量为288m3/a,则产生的污泥量约为0.144t/a,化粪池****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堆放于表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复垦,恢复植被。 ⑤切割过程产生的泥浆 石料切割过程采用软管喷淋切割,会产生切割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验数据,切割废水中产生的泥浆为用水量的15%,泥浆产生量为0.3m3/d,产生的泥浆统一运送至土夹石堆场,作为后期**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 综上所述,项目在采取环评所提措施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危险废物 项目机械设备需要使用机油进行润滑,在机械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经验估算,产生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项目运行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的收集和处置,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为100%。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1)切割工艺废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石料切割过程实际产生的切割废水较少,完全被蒸发损耗,不设置水袋收集; (2)项目内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设置食堂废水油水分离器1个、化粪池1个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油水分离器处理规模0.5m3/d、化粪池容积5m3、****处理站处理规模3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水进入高位水池暂存,用于矿山及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单独设置集水池用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暂存。 2、废气 矿山**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外运车辆采用篷布覆盖;露天采场设置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土夹石堆场定期洒水降尘,并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石料切割工艺采取湿法作业降低粉尘排放量,同时开采区顶部设置雾炮机进行喷淋洒水,减少石料切割以及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 3、噪声 (1)石场夜间不作业;(2)项目运营过程中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润滑, 使其正常运行;(3)石场夜间不运输,减轻交通噪声对道路旁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1)表土堆存于表土场内,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土夹石堆存于土夹石堆场,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 (2)初期雨水收集池定期清掏,运至土表土场内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3)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送至办公生活****小组设置的有偿生活****小组统一清运处置; (4)化粪池****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堆放于表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复垦,恢复植被。 (5)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危废间设置“三防”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进行清运处置,设置危废管理台账,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 |
根据验收调查,并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该项目的工程变动情况为: 1、实际未建设办公区。项目环评提出,设置机修车间及配电室,为1层框架结、构,位于办公生活区西南侧。实际配电室及机****办公室西侧房屋。 2、切割废水环保设施发生变更。项目环评提出,切割工艺废水部分蒸发损耗,剩余部分设置2个5m3的水袋收集后循环使用,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实际建设过程中,石料切割废水全部被蒸发损耗,不外排,不再设置水袋收集。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发生变更。项目环评提出,设置处理规模不小于2立方/****处理站,同时设置1个5m3的集水池,用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暂存。实际建设过程中,****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立方/天,不设置集水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废水接入300立方的高位水池暂存后回用于生产。 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界定规定,项目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对项目生产区采坑平台进行水平沟整地,水平沟之间进行全面整地撒播**松、狗牙根的方式绿化,对采坑斜坡种植爬山虎进行垂直绿化防护,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在生产结束表土搬运完成后,对土夹石堆场进行全面水平沟整地进行撒播**松、狗牙根的方式绿化;原有项目生产结束后,拆除地面建筑物及设备,水平沟之间进行全面整地撒播**松、狗牙根的方式绿化,种植水保林进行防治。 | 实际建设情况:对项目生产区采坑平台进行水平沟整地,水平沟之间进行全面整地撒播**松、狗牙根的方式绿化,对采坑斜坡种植爬山虎进行垂直绿化防护,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在生产结束表土搬运完成后,对土夹石堆场进行全面水平沟整地进行撒播**松、狗牙根的方式绿化;原有项目生产结束后,拆除地面建筑物及设备,水平沟之间进行全面整地撒播**松、狗牙根的方式绿化,种植水保林进行防治。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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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3****处理站 | ****处理站排放口取样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雾炮机、洒水车、湿法切割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雾炮机2台、洒水车1辆、湿法切割 | **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2个监测点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1)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护,使项目处于良性的运转状态,避免设备“带病操作”产生的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合理布置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及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设备噪声的排放强度;(3)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限制夜间运输,采用限制鸣笛、控制行车速度等措施后,减轻交通噪声对道路旁敏感点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 (1)石场夜间不作业;(2)项目运营过程中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润滑, 使其正常运行;(3)石场夜间不运输,减轻交通噪声对道路旁敏感点的影响。 | 采**厂界东、南、西、北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位。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表土堆存于表土场内,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土夹石及切割工艺过程产生的泥浆堆存于土夹石堆场,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 (2)初期雨水收集池定期清掏,运至土表土场内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3)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送至办公生活****小组设置的有偿生活****小组统一清运处置; (4)化粪池****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堆放于表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复垦,恢复植被。 (5)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危废间设置“三防”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危废管理台账,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 | (1)表土堆存于表土场内,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土夹石堆存于土夹石堆场,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及道路铺设材料。 (2)初期雨水收集池定期清掏,运至土表土场内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3)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送至办公生活****小组设置的有偿生活****小组统一清运处置; (4)化粪池****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堆放于表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复垦,恢复植被。 (5)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危废间设置“三防”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进行清运处置,设置危废管理台账,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企业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自行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同时向我局报送环保竣工验收相关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 经本次验收调查,企业已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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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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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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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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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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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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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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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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