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凯宇鲜菜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农产品深加工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85882P | 建设单位法人:徐治 |
魏施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新凯路23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0吨农产品深加工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71-C1371-蔬菜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新凯路2388号 |
经度:120.98588 纬度: 30.7450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17 |
嘉(平)备〔2024〕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85882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482MA2JE5FL5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9MABQYH9N86 | 竣工时间:2019-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14gfpR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00吨农产品深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0吨农产品深加工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内酯豆腐、水豆腐生产工艺流程: 浸泡清洗:黄豆用自来水室温浸泡,黄豆必须淹没在水中,浸泡的目的 是使大豆能充分吸水膨胀。浸泡完成的大豆倒入框内进行进一步筛洗,去除 小石子、废豆等。 磨浆滤渣:筛分后的黄豆用三连磨制浆机打成生豆浆,打浆后用将豆渣 滤出。 煮浆:利用微压四联阀罐将豆浆进行煮制,在90-100摄氏度煮制5分钟左右,产生泡沫时,可适量加入微量食用消泡剂,加热方式采用蒸汽加热。 点浆:把内脂或石膏分别按一定比例和方法加入到煮熟的豆浆中,使用内脂作为凝固剂生产的为内酯豆腐,使用石膏作为凝固剂进行生产的为水豆腐。 千张、豆腐干、豆腐泡生产工艺流程: 浸泡清洗、磨浆滤渣、煮浆、点浆均和豆腐的制作工艺一致,千张和豆腐泡使用的凝固剂为盐卤,豆腐干使用的凝固剂为石膏。 压榨成型:利用中千张机、双剥机、大型豆干机等设备制作千张、豆腐干。 油炸、冷却:将豆干放入油锅中炸制,得到豆腐泡,加热方式为天然气加热。 御偿豆腐生产工艺流程: 斩拌乳化:将大豆分离蛋白和改性淀粉在斩拌机中搅拌均匀,乳化一段时间。 蒸煮:将乳化后的半成品装盘,在蒸箱中蒸煮50-60分钟,温度设定为90度左右。 | 实际建设情况:内酯豆腐、水豆腐生产工艺流程: 浸泡清洗:黄豆用自来水室温浸泡,黄豆必须淹没在水中,浸泡的目的 是使大豆能充分吸水膨胀。浸泡完成的大豆倒入框内进行进一步筛洗,去除 小石子、废豆等。 磨浆滤渣:筛分后的黄豆用三连磨制浆机打成生豆浆,打浆后用将豆渣 滤出。 煮浆:利用微压四联阀罐将豆浆进行煮制,在90-100摄氏度煮制5分钟左右,产生泡沫时,可适量加入微量食用消泡剂,加热方式采用蒸汽加热。 点浆:把内脂或石膏分别按一定比例和方法加入到煮熟的豆浆中,使用内脂作为凝固剂生产的为内酯豆腐,使用石膏作为凝固剂进行生产的为水豆腐。 千张、豆腐干、豆腐泡生产工艺流程: 浸泡清洗、磨浆滤渣、煮浆、点浆均和豆腐的制作工艺一致,千张和豆腐泡使用的凝固剂为盐卤,豆腐干使用的凝固剂为石膏。 压榨成型:利用中千张机、双剥机、大型豆干机等设备制作千张、豆腐干。 油炸、冷却:将豆干放入油锅中炸制,得到豆腐泡,加热方式为天然气加热。 御偿豆腐生产工艺流程: 斩拌乳化:将大豆分离蛋白和改性淀粉在斩拌机中搅拌均匀,乳化一段时间。 蒸煮:将乳化后的半成品装盘,在蒸箱中蒸煮50-60分钟,温度设定为90度左右。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油烟废气油炸锅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2套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2个15m以上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燃天然气废气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气废气经烟道收集后,经3个8m以上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 污水站恶臭废气设置专用密闭污泥房、压滤房,针对污水构筑物进行密闭加盖,同时对污泥房、压滤房以及污水池体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喷淋处理器进行处理,再经1个15m以上排气筒(DA004)排放。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建议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 2、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 各类原料存储规范,有明显的标识。 3、生产废水收集管道需明沟套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处理设施需安装流量计。 4、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5、根据《关于印发〈**市废水排放口管理办法〉的通知》(平环保[2015]76 号)文件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放口。 本项目污泥委托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为切实加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和全过程监管,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纳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采用变频风机等;在安装时,对各类高噪声生产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高噪声设备可采取加装减振垫、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的脚座与地面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废气收集管路中安装橡胶软接头等。同时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生产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尽量少开启。同时加强厂区内绿化,建议厂界四周种植乔木+灌木结合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油炸锅上方设置了集气罩,并配备了2套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2个3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气废气经烟道收集后,经3个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锅炉2个正常使用1个备用。污泥房、针对污污水构筑物密闭,对其产生的气体进行收集后通过二级喷淋处理再经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自建的污水站进行处理;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各类原料存储规范,有明显的标识;生产废水收集管道明沟套明管或架空敷设;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废水排放口设置规范。豆渣和废豆、废食用油、污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厂区中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夜间不生产,已做好隔声减噪措施。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2955 | 8.5829 | 0 | 0 | 7.295 | 7.295 | |
0 | 2.918 | 3.433 | 0 | 0 | 2.918 | 2.918 | |
0 | 0.146 | 0.172 | 0 | 0 | 0.146 | 0.14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5 | 0.11 | 0 | 0 | 0.015 | 0.015 | / |
0 | 0.161 | 0.167 | 0 | 0 | 0.161 | 0.161 | / |
0 | 0.038 | 0.088 | 0 | 0 | 0.038 | 0.0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站 | 《污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NH3-N、TP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表1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 已建设污水站 | 验收时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 验收时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经实施措施 | 验收时已监测厂界噪声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污泥委托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为切实加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和全过程监管,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纳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 豆渣和废豆、废食用油、污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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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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