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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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4-09-23 15:00:00
**市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名称:**市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金额:290000.00元
四、采****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五、项目基本情况:**市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此项格式自拟)
3.8、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9、供应商应具有土地或规划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因国家政策调整,上述资质证书年审暂停的,在新的政策尚未下达前,原资质证书依然视为有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3.1-3.6条)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月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时间,下同)下午:15:00—18:00;
2.地点:**市华垣路富美公园城28号楼103商铺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00分(**时间)
2、地点:**市华垣路富美公园城28号楼103商铺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00分(**时间)
2、地点:**市华垣路富美公园城28号楼103商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建设大厦A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8****107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华垣路富美公园城28号楼103商铺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98****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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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