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
关于公开征集供应商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做好****食堂食材采购工作,加强食材成本控制和品质保障,现公开征集**市区域内各类食材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征集范围
1、蔬菜、水果、蛋类;2、牛肉、猪肉、家禽、水产类;3、冻品类;4、米、面、油、调味品、干货类;共4大类食材供应商。
二、征集流程
(一)公开发布征集公告。
(二)供应商在公告期内提供报名材料。
(三)食堂办对供应商提供材料进行初步资格筛查,确定入围参加竞价的合格供应商。
(四)入围供应商按规定提交食材报价文件,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供货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三)在批发、零售经营中信誉良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在供应业绩中无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和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四)国家强制食品市场准入的食品,需通过国家QS 或SC 认证。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食材品质要求
(一)蔬菜、水果、蛋类:保证新鲜,无虫、残留农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原菜须保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不得过熟或欠熟,不得配送有变质、腐烂,黄叶、烂叶等问题的食材。
(二)牛肉、猪肉、家禽、水产类:保证肉色鲜艳,无病变、无异味,每批次配送必须当天宰杀且清理干净,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三)冻品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变质、无异味、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未过保质期(剩余保质期超二分之一以上),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粘牢,印有厂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等内容。
(四)米、面、油、调味品、干货类:保证新鲜,无变质、发霉、出虫,未过保质期(剩余保质期超二分之一以上),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印有厂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等内容。
五、配送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根据食堂办开出的采购明细单进行配送,不得私自多送或少送。
(二)不得私自更改配送商品,若有出现商品无货或缺货情况,供应商需代为购买,不得以无货或缺货为由拒绝供货,影响食堂运作。
(三)有食材运输专用车,且数量能满足供货需求,车辆整洁、完好。
(四)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配送,并配合食堂管理办接收人核实供应的食材数量、品类、质量,双方核实后签字确认。
(五)保证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做到来源可追溯;
如出现以上问题,食堂管理办将根据其问题的严重性进行处罚。
六、商务要求
(一)供应价格确定方式根据填报的下浮率确定产品限价,食材周期(原则上每月一次)基准价,****超市及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不含活动价、促销价、打折价等成交价)为依据,****超市及市场未销售产品以天猫、****直营店价格为食材的基准价,结合供应商提报下浮率,确定当月食材限价。
(二)交货时间:若供应商未按时送达采购人,影响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采购人可扣除当月货款5%,累计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交货地点:****中心南、北职工食堂。
(四)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次月核算、隔月支付方式结款。供应商每月5日前核对上月供应食材数量(双方日核清单),按照双方核实单价计算出各项食材价格,形成供应食材清单汇总表,待食堂管理办签字确认后,提供正规发票。食堂财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将货款转账到供应商指定帐户(帐户需与合同单位一致)。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商品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续签。
七、廉洁防控要求
(一)在与我单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经办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给予**合同外的任何利益。
(二)在与我单位**期间,不得私自邀请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宴请。
(三)不得私下接触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取签订**合同的资格。
八、提交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3****中心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文件送达地点:********办公室(**市江滨北路11号3楼353中心食堂管理办)。
(三)报名文件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四)提交材料:
(1)资料投送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所需证件(食品流**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营业场所详细地址和门头照片,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资料投送人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李显清
联系电话:****620、152****7321
****食堂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