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的通知》(办**〔2015〕175号)和《**省水**条例》的相关规定。2024年5月,****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县**石梅灌区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审会。评审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反复认真审查,提出了评审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对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目的、工程概况、取水要求等情况作了介绍,对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及可行性、区域水**状况及对其它取水户的影响、退水对水功能区及第三者影响进行了分析,基本符合报告编制要求。
二、**县石梅灌区地处**省中部,**市东北部,流域水系属修河水系北潦河流域石下河,地理位置为东经115°23′~115°28′,北纬 28°51′~28°55′之间。灌区范围主要为仁首镇石上、石下、大团三个村,灌区东西长约8km,南北宽约7km,灌区内地貌类型主要为丘陵**地形,地势平坦。灌区内农作物种植以水稻为主,其它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蔬菜等经济作物。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1.44 万亩,现状年有效灌溉面积 0.767万亩。
三、石梅灌区取水主要为农业灌溉用水,各水源工程合理取水量:在50%灌溉保证率时,灌溉综合用水定额为389m3/亩,灌溉取水量560万m3/a;在85%灌溉保证率时,灌溉综合用水定额为489m3/亩,灌溉取水量717万m3/a。灌区不同保证率灌溉用水定额满足相关灌溉定额要求。基本同意《报告书》对建设项目用水合理性分析。
四、《报告书》对节水指标、取水规模合理性、节水措施方案与节水效果等进行了评价,其节水评价结论基本可行。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对取水水量和取水水质可靠性分析。灌区现状及规划年条件下基本能够满足灌溉保证率为 85%的用水要求。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对取水影响分析。石梅灌区规划年p=50%需水总量为560万m3,各水源工程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940万m3,占比19.0%,本工程取水影响较小。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对退水影响分析。本项目退水主要为灌区灌溉退水,退水污染物主要为 N、P 的排放,灌区灌溉退水对水功能区及水环境影响较小。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节水分析评价及节水措施、水**保护及管理措施。
九、本项目属**中型灌区,待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后,业主****水利局提出取水申请并办理取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