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受****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京津城际及延伸线桥梁栏杆整治工程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集团有限公司大修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5包,分别是A01、A02、A03、A04、A05包(兼投不兼中,评标时按顺序从A01包开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2024年)同类项目施工经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信用要求:
(1)****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铁路局、国铁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电子招标系统(首次登录国铁平台企业须先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报名费电汇底单复印件,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至9月20日16时00分止。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帐 号:955********00825807
注:为保证报名成功,请投标单位及时上传报名费电汇底单复印件到国铁平台。
4.2购买须知:
4.2.1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国铁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2.3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投标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4.2.4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3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2024年10月10日09:30(**时间)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市**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会议室。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30(**时间),地点为:**市**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会议室。
5.3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0月10日09:30(**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市**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会议室。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
1.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将被限制参加****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及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订单时,不得向****及所属单位发货,否则将被****纳入失信供应商,并将扣除未签合同及无订单情况下已供物资的全部货款。
3.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cmeetc.com。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卢沟桥沙岗村4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10-****06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人:张博、刘伟、李晓茹
电话:010-****8617-8034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
序号 | 包号 | 服务内容 | 具体线路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备注 | 备注 |
1 | A01 | 桥梁栏杆整治 | 京津城际 | Km | 2.5 | 《铁**涵设计规范》(TB 10002-2017);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J1942-2014); 《客运专线桥梁伸缩装置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基[2005]105号) 《铁**涵混凝土桥梁结构设计规范》(TB 10092-2017); 《高速铁**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铁运﹝2011﹞131号); 《铁**梁钢结构及构建保护涂装与涂料》(QCR749.3-2020) 《****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京铁施工﹝2021﹞300号) 《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对混凝土箱梁栏杆选型意见的函》(工电桥房函﹝2019﹞45) 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设计文件。 | 京津城际及延伸线 | 自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2月20日 | 最高限价 184.38万元 | 最终以上级批复金额为准,结合预算批复结果和竣工决算报告,据实支付项目资金 |
2 | A02 | 京津城际 | Km | 2.5 | 最高限价 184.38万元 | |||||
3 | A03 | 京津城际 | Km | 2.5 | 最高限价 184.38万元 | |||||
4 | A04 | 京津城际 | Km | 2.5 | 最高限价 184.38万元 | |||||
5 | A05 | 京津城际延伸线 | Km | 3.492 | 最高限价 257.84万元 |
****工务段
日期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