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3)115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县水湖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县城排水管网进行整治,整治内容具体包括县城150公里排水管网检测、雨污混接点整治、**雨水管网8公里、改造雨水管网15公里****泵站等,管网最大管径2000mm。县城护城河清淤疏浚工程,3.7公里护城河清淤工程、蓄水工程、排口管网整治工程、水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泵站等。县城**及周边排涝通道疏通及排涝调蓄设施改造,具体包括**及周边排涝通道疏通改造、**及周边排涝调蓄设施改造(杨大塘、丁大塘、钱大塘、****水库、伍岗水库等排涝调蓄设施改造)。工程总投资约55000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55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提供全部成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验收批复下达。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管网检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须评审通过)、地勘、环评、水保、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满足后期EPC招标所需的各项要求。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服务,以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服务等内容。本项目要求初步设计深度须接近于施工图深度,依据初步设计成果能够编制适用于后期EPC招标的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所有报批程序由中标单位自行报批,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项目业主单位配合。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725.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3.1.1.1和3.1.1.2资质要求和3.1.1.3资质要求:
3.1.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3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小于200万元(或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工作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工程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 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承担本项目水利工程设计工作的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的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3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2024年10月08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975、0551-****197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水湖镇**路127号
邮 编:231100
联系人:何家球
电 话:0551-****101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俞凡
电 话:0551-****1975、0551-****197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县水湖镇
电 话:0551-****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00********09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85****8532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