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姑娘江沿江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污水管总长4.44km。**污水检查井194座,**截流井8座,**拍门井3座,修复现状缺陷管网约0.75km,现状管疏通清淤约4.4km等,其中污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9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966.59元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嘉川(注册编号:皖145********01204;身份证号:450221********49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芳琴(证书编号:皖**C3(2024) ****130;身份证号:452226********56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 2.**大学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3.**市覃****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4.**市外沙内港黑臭水体整治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5.****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0417.13元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吕秀(注册编号:桂245****33024;身份证号:452701********092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卓建红(证书编号:桂**C3(2019) ****651;身份证号:450104********004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市**新区山水南路建设工程; 2.**市富乐路东段(沙井大道-壮锦大道)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6543.42元 | |||||||
工期 | 2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海燕(注册编号:桂245****06946;身份证号:452230********354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宝莲(证书编号:桂**C3(2020) ****630;身份证号:452123********2221)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中心区配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II标; 2.三江县民族高中整体搬迁配套道路工程; 3.****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纵三路道路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集团****公司;否决原因: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否决依据:依据招标文件B1.17条款,该单位作否决投标,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52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