倮倮米业低温成品仓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倮倮米业低温成品仓库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9月13日
倮倮米业低温成品仓库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双凤工业区凤巢智造产业园B11栋
响应报价: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叁佰贰拾捌元整(¥477328.00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人:****
地 址:安****农场
联系人:赵家平
电 话:158****82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468号农垦通和大厦1号楼17层
联系人:孙工、董工
电话:0551-****0106
公示期: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9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路468号农垦通和大厦1号楼17层,联系电话:0551-****0106。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管理局****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9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