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市**县杨侨镇双杨路1号万洋众创城C区9幢101室-501室,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3度27分58.035秒,东经114度29分45.654秒,营业执照信用代码:****1322MABN6RK60U。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972.84m2,建筑面积4976.79m2,主要从事DC电源线、AC电子线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DC电源线480万条、AC电子线2500万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8月委托****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2月29****环境局**分局出具的《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建〔2023〕393号)。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工程内容与环评阶段对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改变,本次验收过程中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
因此,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押出工序冷却水和喷淋废水。
(1)押出工序冷却水
项目押出工序冷却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直接冷却工序,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2)喷淋废水
本项目注塑、押出工序废气处理采用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3)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人数93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37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处理厂。
2、生产废气
(1)注塑、押出工序有机废气
本项目注塑、押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负压车间内,污染因子为NMHC、氯化氢、氯乙烯和臭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注塑、押出工序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8m。
(2)沾锡、焊接工序废气
本项目沾锡、焊接工序产的锡及其化合物经厂房拦截、自然沉降加强车间管理,尽可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投料工序粉尘
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厂房拦截、自然沉降加强车间管理,尽可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塑胶边角料、线材边角料、套管边角料、无铅锡渣、废包装材料等,分别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干式过滤器滤芯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回收。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是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车间机械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音机械设备须落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2)2类标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期间,实际生产工况稳定,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生产废气
根据****公司2024年5月10日出具关于****的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结果表明:
根据2024年4月27日~2024年4月28日监测结果分析: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高出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5m以上,排放速率限值按50%执行);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排气筒高度相对应的排放量。
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
检测报告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公司出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气、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一)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等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固废处理处置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