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增设信号灯工程(劳务+辅材外包)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区增设信号灯工程(劳务+辅材外包)(第二次);
2.建设地点:******局路口、十里**路与**西路、十里**路与**西路、九莲北路与爱华路(谢家)、九莲南路与老九玻厂路;
3.建设规模:******局路口、十里**路与**西路、十里**路与**西路、九莲北路与爱华路(谢家垄)、九莲南路与老九波厂路增设信号灯等设施。******局路口增设机动车红绿灯3盏,行人斑马线红绿灯6盏,电子警察设备3个、十里**路与**西路增设机动车红绿灯4盏,行人斑马线红绿灯6盏,电子警察设备4个、九北路与爱华路(谢家垄)增设机动车红绿灯3盏,行人斑马线红绿灯6盘,电子警察设备3个。【最终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4.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为****581.76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100日历天;
7.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验收,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工程的(劳务+辅材)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资料管理工作(包括竣工资料编制、竣工图的绘制及结算编制)等(主材甲供具体详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表);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或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以上四种资质任意一种均可,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已经取消资审审批的省(市)从当地规定提供劳务备案证明;
4、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投(中)标无效),并提供开标前(2024年05月至2024年08月)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由投标单****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08月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
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9月至2024年08月)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90 万元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的任意两项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厅
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市园****管护中心网(http://jjcsglj-yl.****.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项目资料。本项目招标****管理局官网(http://jjcsglj.****.cn/)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8****973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长虹西道186****中心12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8****0322
监督投诉单位:**市园****管护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