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日,公司主要进行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水性内、外墙涂料;建筑用内外墙腻子生产、销售;建筑胶粘剂(水性)分装、销售(以上所有产品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装潢设计、施工。
泰****公司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生产丙烯酸内、外墙涂料及建筑用内、外墙腻子,其年生产能力分别为600t、400t、400t、600t。项目使用设备:1台SK-80型砂磨机、1台SK-50 型砂磨机、1台三研磨机、1台FG450型调速分散机、1台FS真石漆机器、1台FG250型调速分散剂、1台干粉机、2台搅拌机、2台振动筛、3台不锈钢拉缸。项目投产年工作日约为300天。环评已于2005年9月2****保护局审批。
2007年,该项目建成试生产,****中心站“三同时”竣工验收现场勘察中,实际建设情况与《泰****公司年产1000吨丙烯酸内外墙涂料、1000吨建筑用内外墙腻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一致,并于2007年01月1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月8****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1月19日,泰****公司排污许可证网上审批通过,排污许可证为简化管理,排污许可编号为****。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拟投资800万元,购置搅拌分散缸、砂磨机、(内外墙砌筑干砂浆)搅拌机、干粉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在公司现有厂房内实施本项目,并对厂房和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建筑砂浆生产线1条。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建筑砂浆4万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项目,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泰****公司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建筑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评审批部门审批。